索引号: | 02165835-012/2025-8169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5-03-19 | |
发布单位: | 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有效性: |
02165835-012/2025-81691
主动公开
2025-03-19
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5- 03- 19 14: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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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帮助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农户在家门口就业。经研究,现将低收入农户公益性岗位开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发对象
全县每年拟开发具有常山户籍、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低收入农户公益性岗位900个左右,其中700个左右面向男性年龄6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50周岁以下的农村低收入农户,且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由县人社局给予政策扶持;200个左右面向男性年龄达到60周岁及以上、女性年龄达到50周岁及以上的农村低收入农户,由县农业农村局给予政策扶持。
二、岗位范围
各乡镇(街道)主要围绕美丽乡村建设、五水共治、交通协管、农村垃圾清运、强村富民产业以及村(社区)建设等工作开发岗位。
三、补贴标准
实行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协议签订后,中途退出低收入农户名单的不再享受本补贴政策,由乡镇(街道)做好审核把关,并结合实际进行动态调整。资金来源:县人社局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低收入农户在协议期内男性年龄达到60周岁及以上,女性达到50周岁及以上,则其后续岗位补贴资金由县农业农村局承担,补贴资金优先从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列支,不足部分从县光伏小康工程收益中列支。
四、协议签订
县人社局给予政策扶持的:经村(社区)、乡镇(街道)、县人社局依次审批后,由乡镇(街道)指导各村(社区)与低收入农户签订上岗协议。县农业农村局给予政策扶持的:经村(社区)、乡镇(街道)、县农业农村局依次审批后,由乡镇(街道)指导各村(社区)与低收入农户签订上岗协议。协议每年一签,同一人员最多享受3年本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续的,农户申报前需由村(社区)书面上报情况说明并经所在乡镇(街道)审核同意。
五、办理流程
(一)农户申报和村(社区)、乡镇(街道)审核。低收入农户根据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开发的岗位开展申报,根据年龄选择填写《常山县低收入农户公益性岗位申请表(报县人社局)》(附件1)或《常山县低收入农户公益性岗位申请表(报县农业农村局)》(附件2)后报村(社区)、乡镇(街道)逐级审核并公示。
公示结束后,乡镇(街道)将低收入农户身份证复印件、附件1、填写好的电子版附件3报送县人社局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将低收入农户身份证复印件、附件2、填写好的电子版附件4报送县农业农村局。
(二)县级复审。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复审乡镇(街道)上报的资料完整性,乡镇(街道)指导各村(社区)根据审核结果同低收入农户签订上岗协议并相应同步报送一份至县人社局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县农业农村局备案。
(三)补贴发放。每季度末,乡镇(街道)会同村(社区)对补贴发放人员名单和补贴期限进行核对,主要核对本次补助开始时间至目前人员在岗就业有无变化及变化的原因和人员信息,书面核对情况说明经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县人社局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县农业农村局,其中报送给县人社局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的书面核对情况说明还应包括在岗人员是否仍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
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根据书面核对报告汇总补助人员名单并公示,公示结束后拨付补贴资金,岗位补贴原则上每季度发放一次,发放时间可根据上级要求和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四)低收入农户公益性岗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岗人员退出公益性岗位,上岗协议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的;
2.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全日制劳动关系的;
3.领取营业证照,担任单位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担任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的;
4.担任村(社区)“两委”成员的;
5.人社局政策扶持的公益性岗位上岗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或已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手续的;
6.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获取公益性岗位上岗资格的;
7.上岗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其他不适合继续上岗的情形。
六、其他事项
(一)乡镇(街道)要遵循因事设岗、以岗定人原则,认真审核把关,做到岗位精准、人员精准,不得将不符合条件人员纳入公益性岗位,不得用其它单位开发的岗位重复申报本项目补贴,违者除追回补贴资金外,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乡镇(街道)做好公益性岗位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特别是岗位申请表、公示、上岗协议、上岗人员日常工作照片等资料。根据谁开发、谁管理的原则,村(社区)负责做好上岗人员的日常管理和安全生产等工作。
(二)《关于开展低收入农户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的通知》(常人社〔2024〕20号)同时废止。
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山县农业农村局
常山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