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2231352682/2025-8162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5-03-17 | |
发布单位: | 县市监局 | 有效性: |
1133082231352682/2025-81620
主动公开
2025-03-17
县市监局
发布时间:2025-03-17 14:19
信息来源:常山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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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单位预算
目录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5年常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常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常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常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常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常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常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常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常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常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5年常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预算表
(一)2025年单位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单位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5年单位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5年单位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5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5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5年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5年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5年单位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5年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有关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扶持个体、民营经济发展。
3.负责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建设。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4.负责组织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相关文件精神,推进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推进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将商务执法、盐业执法纳入市场监管执法,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组织查处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章的违法案件。
5.负责反垄断相关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授权,承担相关反垄断执法工作。指导常山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6.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并与相关部门建立沟通协作机制,规范商品交易市场、农贸市场经营秩序,指导商品交易市场提升发展和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消费维权工作和消费环境建设。
7.负责宏观质量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协调推进区域品牌建设,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统一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8.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组织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9.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 大食品安全事件应 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 作。建立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1.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实施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行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的监督管理。
12.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量值传递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3.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协调并指导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依法组织制定地方标准。依法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
14.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5.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16.负责知识产权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政策、规划,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公共服务体系,组织商标专利执法,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
17.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国家药品标准、技术规范和分类管理制度。贯彻落实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医疗机构制剂质量标准和地方药材标准。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药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监督实施产品召回制度。组织开展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指导监督执业药师注册工作。推进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18.负责医疗器械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国家医疗器械标准、技术规范和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产品备案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医疗器械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监督实施产品召回制度。组织开展医疗器械质量抽查检验。配合有关部门督促医疗器械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做好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和安全生产工作。推进医疗器械安全信用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19.负责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化妆品标准、技术规范和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化妆品备案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监督实施产品召回制度。组织开展化妆品质量抽查检验。配合有关部门督促化妆品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推进化妆品安全信用体系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20.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交流与合作。按照规定承担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2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常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预算包括:局本级。
二、2025年常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常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常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常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4277.97万元。
(二)关于常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常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收入预算4277.9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619.8万元,下降12.65%,主要是项目资金(企业奖补)减少。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77.97万元(上年结转95.75万元),占100.0%。
(三)关于常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常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支出预算4277.9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619.8万元,下降12.65%,主要是项目资金(企业奖补)减少。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27.5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8.7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6.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4.85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950.39万元,占69.0%;日常公用支出301.79万元,占7.1%;项目支出1025.79万元,占24.0%。
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
(四)关于常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常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277.97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4277.9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27.5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8.7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6.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4.85万元。
(五)关于常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常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277.9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619.8万元,下降12.65%,主要是项目资金(企业奖补)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27.58万元,占77.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8.76万元,占9.6%;卫生健康支出256.78万元,占6.0%;住房保障支出284.85万元,占6.7%。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276.9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和日常商品服务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4.8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和日常商品服务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1025.79万元,主要用于农贸市场管理中心人员经费、市场监督管理业务、新办企业首套印章政府买单、编外人员经费补助、安全监管专项经费、五证合一工作经费、市场监管类县级重点工作、常山胡柚地理标志国家示范区项目建设、知识产权强县创建等、服装费、基层市监提升专项等。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82.37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经费等。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17.5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金支出等。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08.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年金缴费支出等。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保金支出等。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55.0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保金支出等。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45.6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等。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39.2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购房补贴支出等。
(六)关于常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常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252.18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2950.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日常公用支出301.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关于常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常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八)关于常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常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持平。
(九)关于常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常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5.5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3万元,下降1.2%,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9.5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3万元,下降3.1%。主要用于接待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控“三公”经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6.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6.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严控“三公”经费。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参公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请删除)。
2025年常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01.7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28.11万元,下降29.8%,主要是福利费大幅减少,伙食补助费纳入人员经费。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常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99.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62.5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36.47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7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3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常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3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1025.79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结余:包括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财政专户管理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市场监督管理事务的基本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指未包含在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目中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包括事项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事项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购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