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2165835-037/2025-8157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 成文日期: 2025-03-14
发布单位: 县资规局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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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165835-037/2025-81571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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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2025-03-14

  • 发布单位:

    县资规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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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常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14 16:32

信息来源:常山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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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经研究同意,现将《常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请相关承办科室按照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常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常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3月14日



常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名称

决策主体

决策承办科室

法律政策依据

履行程序要求

计划完成时间

1

常山县“通则式”村庄规划管理

规定

常山县资规局

国土空间规划科

《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

公众参与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规划报批

2025年9月

(3-4月公众参与;5-6月合法性审查;7-8月集体讨论决定、规划报批)

备注:各单位在申报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时,在履行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必经程序基础上,需履行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决策程序的,应当在履行程序要求中载明。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决策事项,应当载明公平竞争审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