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2200262461/2025-8152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5-03-11 | |
发布单位: | 白石镇 | 有效性: |
1133082200262461/2025-81523
主动公开
2025-03-11
白石镇
发布时间:2025-03-11 17:58
信息来源:常山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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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5年常山县白石镇人民政府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常山县白石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常山县白石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常山县白石镇人民政府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常山县白石镇人民政府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常山县白石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常山县白石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常山县白石镇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常山县白石镇人民政府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常山县白石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5年常山县白石镇人民政府单位预算表
(一)2025年单位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5年单位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5年单位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5年单位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5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5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5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5年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5年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5年单位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5年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表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国家和省市关于财政预算、税收、国有资产、财务、会计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根据全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编制中长期财政计划;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推行财税改革,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3.编制年度全镇财政预决算草案,经批准后组织执行;受白石镇政府委托,向白石镇人大工作委员会报告全镇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白石镇人大工作委员会报告全镇财政决算;管理全镇各项财政收入。
4.根据镇预算安排,制订财政税收收入计划;合理配置财力资源;完善财政体制。
5.管理镇各项财政支出,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6.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地方性法规、规章。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常山县白石镇人民政府预算包括:常山县白石镇人民政府。
二、2025年常山县白石镇人民政府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常山县白石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常山县白石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常山县白石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支总预算1135.35万元。
(二)关于常山县白石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常山县白石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入预算1135.3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04.85万元,增长8.45%,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35.35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占100.0%。
(三)关于常山县白石镇人民政府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常山县白石镇人民政府2025年支出预算1135.3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04.85万元,增长8.45%,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9.4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9.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4.7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1.72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797.54万元,占70.25%;日常公用支出99.50万元,占8.76%;项目支出238.31万元,占20.99%;
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
(四)关于常山县白石镇人民政府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常山县白石镇人民政府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35.35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1135.3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9.4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9.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4.7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1.72万元。
(五)关于常山县白石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常山县白石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35.3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8.45%,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9.47万元,占67.7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9.47万元,占11.4%;卫生健康支出114.70万元,占10.1%;住房保障支出121.72万元,占10.72%。
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445.86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方面的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27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方面的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85.3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方面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111.31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方面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86.3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43.1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90.1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4.5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03.89万元,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17.83万元,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六)关于常山县白石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常山县白石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97.04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797.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职(役)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日常公用支出99.5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常山县白石镇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常山县白石镇人民政府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常山县白石镇人民政府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常山县白石镇人民政府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常山县白石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常山县白石镇人民政府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8.80万元,与上年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8.80万元,无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00万元,无变化。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常山县白石镇人民政府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9.5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4.43万元,下降12.67%,主要是人员减少,机关运行经费降低。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常山县白石镇人民政府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辆1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常山县白石镇人民政府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3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资金238.31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结余:包括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财政专户管理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