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2165835-037/2025-8133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5-02-28 | |
发布单位: | 县资规局 | 有效性: |
02165835-037/2025-81330
主动公开
2025-02-28
县资规局
发布时间:2025-02-28 14:31
信息来源:常山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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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常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各项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全县自然资源中心工作,全面履行自然资源规划职能,积极强化自然资源法治保障,深入推进自然资源执法改革,妥善化解行政争议,积极提升治理能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现年度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强化组织保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和法治能力建设。局党委始终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把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抓落实,做到“三个到位”: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局主要负责人组织召开法治政府部署会议,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调整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局领导齐抓共管、法制机构牵头组织、各科室(单位)分工负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将依法行政工作和普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障法治建设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工作计划到位。结合本部门实际,局党委不定期召开会议,听取依法行政、法治宣传、信访诉讼复议等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三是考核检查到位。健全和完善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机制,将依法行政、法治宣传教育、信访诉讼复议、政务公开、执法监察等工作纳入全局工作考核重要内容,做到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
(二)健全制度机制,提高决策法治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注重从制度机制入手,持续健全完善了集体决策、合法性审查、规范性文件清理、法律顾问等制度,为实现法治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提供了制度保证。一是落实集体决策制度。建立健全重要事项集体会审、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等制度,将土地使用权出让、规划审批等重大事项纳入集体决策事项范围。二是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组织做好规范性文件及重要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工作。2024年开展规范性文件审查4次,合同协议合法性审查30次,未出现因内容违法或者超越法定职权被纠错、被通报等情形。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三项制度文件要求,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局内部工作程序。三是健全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工作机制。实行法律顾问全程参与重大事行政决策、重要合同协议审查、行政诉讼应诉等工作。参与案件研究讨论及合同和协议的合法性审查30余次,为其他法律事项服务提供咨询40余次,公职律师工作稳步开展,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三)抓好队伍建设,提升依法公正文明执法能力。注重从两个方面下着力:一是严格执法队伍管理。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任务,从严抓好全系统执法队伍建设管理,全力配合大综合一体化改革做好行政执法改革。做好行政执法证持证上岗培训。通过持续开展以案治本专项行动,定期组织相关业务科室、资规所、法律顾问等召开“以案治本 与法同行”主题交流会,已开展主题交流5次,涉及不动产、房地产领域15个案例。全局有效行政执法证持证人数88人,行政执法证覆盖率达95.65%。二是推进互联网+监管。扎实推进互联网+监管,加强监管对象数据库管理,扎实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据省市下发的2024年随机抽查计划和有关要求,制定了《关于印发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的通知》,并根据省市双随机计划动态调整年度抽查计划表,抽查事项83个(13个抽查类别),监管事项入驻率100%,掌上执法率100%,应用信用规则率100%,双随机抽查事项覆盖率100%,跨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率100%。
(四)规范权力运行,强化权力监督制约。坚持刀刃向内,主动接受各级监督,强化权力监督制约。一是坚持阳光政务。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主,依法公开征地等重要信息,完善信息公开机制,优化指南、目录。做好依申请信息公开答复,全年共答复办理依申请信息公开件34件,无因信息公开答复内容不当引起败复败诉的情形。二是接受权力监督。自觉接受司法监督与上级监督,落实司法建议和行政复议建议并反馈。2024年新收一审行政诉讼案件9个(4个驳回,5个调解撤诉),行政复议案件1个(维持)。针对2023年结转的2个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则进行持续跟踪,做好案件复盘、责任追究工作。三是落实信访工作职责。严格规范信访事项办理流程,坚持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提升初信初访办理水平,化解社会矛盾纠纷。2024年共办理各类信访件102件,包括来信类7件,来访类8件,来电类72件,网上投诉类15件,主要涉及规划违法举报、不动产登记、全域整治、矿产开采等方面的投诉举报,基层事项效能指数、信访按期受理率、按期办结率、满意率达100%。
(五)强化普法宣传,营造自然资源管理法治氛围。自“八五”普法实施以来,严格遵照上级普法工作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法制宣传引导,积极探索和实践新常态下自然资源系统法制宣传教育方法途径。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通过制定党委中心组集体学习计划、党建计划、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等,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必学内容,落实局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系统学习了党的十九届六中、七中全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宪法》《民法典》等,局党委班子政治理论和法治素养不断提升。二是抓好机关干部学法用法。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征订印刷自然资源政策汇编、《新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释义》及不动产登记等普法教材和业务书籍,组织局机关干部参加公务员网络学堂和省厅组织的浙江省自然资源网络课堂以及各条线组织的业务培训,依托机关学习日载体,邀请业务专家、有关领导进行专题讲座,组织关注中国普法、浙江普法等微信公众号,参加各类普法学习,不断提升学法用法能力水平。三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原则落实普法责任主体,把普法融入自然资源管理、监督、执法各环节、全过程,构建资规系统大普法格局。推动“八五”普法工作不断深入,结合“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等特定时间节点,依托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多渠道多途径多形式向社会宣传自然资源领域政策法规,定期发放政策汇编、宣传视频、《土地管理法》及实施条例、《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等各类宣传册1000余册(页)。
二、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2024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做了一些成效,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但也存在一定问题,主要问题在以下几方面:一是理论学习不够积极主动,重业务、轻学习的思想依然存在。对自然资源规划管理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学习不深,对行政执法程序的学习不透,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二是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改革后续行政监管上存在困难,行政执法及行政监管人员力量不足,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执法监管人员普遍缺乏综合执法所要求的法律和业务能力,尤其缺乏高素质的法治工作专业人才,一定程度上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1.党政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局党委会,制定局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文件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等各项决策部署,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的重要思想。
2.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坚决落实省厅、市、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和规定要求,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局党委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来抓。把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党委年度工作要点,通过召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等形式,与全局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局主要领导每半年听取一次工作情况汇报并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报告。
3.高度重视法治学习。局党委及主要领导把法治学习活动作为加强班子自身能力建设、政治思想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党委议事日程,认真制定了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利用党委中心组学习时间认真研讨《宪法》、新修《土地管理法》《民法典》《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等内容,通过领读、专题学习、集体讨论等形式,加深了重点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掌握。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安排
2025年,我局将继续紧扣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扣县委县政府法治政府建设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全面推进自然资源各方面工作法治化,扎实推进依法行政,解决自然资源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依法全面履行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职责,为保障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好服务。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准确把握“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新目标新定位,履行“两统一”职责。贯彻落实法治督察整改任务,全面推进自然资源法治政府建设;二是坚持实施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要点,并进行任务分解,确保主体责任到位。三是坚持依法行政,全面贯彻落实相关依法行政工作制度。
(二)加强法制审核力量。一是顺应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等制度重构形势,适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二是完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核工作,促进法审工作格式化、规范化,推进系统法审工作水平,保障自然资源政策合法有效供给。三是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促进自然资源市场秩序更加规范,促进自然资源管理更加公平正义。
(三)推进行政争议化解。一是坚持开展“以案治本”专项行动,坚持“谁行为、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建立完善行政应复应诉工作机制,持续组织“以案治本 与法同行”主题交流会开展重难点案件交流,力争行政争议案发量及败复败诉率“双下降”。二是推进行政争议的“行政调解”,开展矿山案件专项法律服务,加强与上级资规部门、法律专家沟通交流,积极主动与复议机关、法院协调对接,争取掌握应复应诉主动权。三是做好信访调处工作。强化日常信访接待及信访积案化解工作,主动与县信访局及相关信访属地乡镇(街道)对接了解相关信访积案化解情况,力争信访满意率、按期办结率等考核指标100%。
(四)推进法治建设基础工作。一是“互联网+监管”。依托“互联网+监管”执法检查模式,深化“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机制,做好资规执法人员“掌上执法”培训、应用等工作。二是开展“八五”普法实施总结工作,按照省、市、县的统一部署,全力做好“八五”普法实施工作,积极谋划建设自然资源普法阵地。三是健全完善普法工作责任清单,继续组织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加强行政执法证培训工作,行政执法证持证全覆盖,实现行政执法监管常态化运行。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