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政策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浙农牧发〔2021〕13号)、《常山县农业农村局常山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常山县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常农〔2023〕66号)等文件精神,2024年我县实行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政策改革,实行规模养殖场户自主采购疫苗、自行免疫,按照“谁免疫、补给谁”的原则,目前13家养殖场已通过疫苗扫码、申报补助,乡镇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三方审核等环节,确定了补助经费。具体拟补助发放情况见附件。
公示时间7天(2025年2月25日至2024年3月2日)。如有问题或意见,可来人来电或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5666212
附件:
2024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贴资金表.docx
常山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