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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通告

发布时间:2024-09-05 11:05

信息来源:常山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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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各类社会保险定期待遇领取人员:

为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本中心将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对常山县各类社会保险定期待遇领取人员开展2024年度资格认证工作,认证对象包括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企业退休人员(含灵活就业退休人员)、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待遇领取人员、定期工伤待遇领取人员、供养遗属、精减退职人员等。

本中心将采用数据共享手段通过跨部门数据比对等进行资格认证,同时待认证人员也可通过以下两种途径自行认证:

1.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通过单位申报方式进行认证。

认证方式:单位经办人员登录浙江省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网上服务系统,选择“业务申报”--“退休业务”--“定期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登记”模块,对退休人员的认证结果选择“通过/不通过”,提交后完成认证。

2.除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以外的对象可通过浙里办APP中的“社保待遇认证”进行扫脸认证。

认证方式:进入“浙里办”APP搜索“社保待遇认证”->点击社保待遇认证>进入认证页面。也可借助他人手机进行认证,有疑问可前往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街道等社保经办机构咨询。

认证截止时间为20241025日,逾期未认证的人员,本中心将按规定从202411月起暂停发放相关待遇。咨询电话:0570-5892780,0570-5118170,0570-5020177

常山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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