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和奖励标准(征求意见稿)》社会风险征询公众意见公告
《常山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和奖励标准(征求意见稿)》社会风险征询公众意见公告
社会各界人士、各利益相关者:
为进一步规范常山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完善征收政策体系,鼓励被征收人的积极性,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参照《衢州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助和奖励标准》等有关规定,结合常山县实际,常山县人民政府拟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相关补偿和奖励标准进行修订,确定常山县征迁事务中心牵头起草了《常山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和奖励标准(征求意见稿)》。根据《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我所受常山县征迁事务中心委托,负责实施本决策的社会风险评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社会风险评估主体
常山县征迁事务中心
二、社会风险评估实施主体
浙江论剑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郭清波
联系电话:13567031311
邮箱:576417704@qq.com
三、征询内容
(一)对本决策实施是否支持?
(二)对本决策实施,有哪些主要诉求?
(三)本决策实施对当地社会稳定是否会产生风险,如有,主要有哪些?
(四)对本决策实施有何具体意见、建议?
四、公告说明
(一)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与我所联系。
(二)本公告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有效。
(三)非本决策社会风险方面的相关内容不在本次公众参与征求范围内。
(四)《常山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和奖励标准(征求意见稿)》详见http://minyi.zjzwfw.gov.cn/dczjnewls/dczj/idea/topic_16804.html。
浙江论剑律师事务所
2024年 8 月 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