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常山县关于修订<关于进一步支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通过对原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更新,努力提高政策的精准性、指向性和实效性,结合我县实际,县发改局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常山县关于修订<关于进一步支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5月18日。
关于《常山县关于修订<关于进一步支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的起草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服务业发展环境,加快新业态模式培育,强化服务业重点企业招引,加快推进我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常山实际,在常政办发[2022]61号基础上进行修改完善。
二、制定文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2023年8月,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浙江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2023年10月,衢州市人民政府印发了《衢州市实施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举措》。为进一步支持鼓励我县民营服务业经济发展,需对原《关于进一步支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常政办发[2022]61号)文件进行迭代更新。
三、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全力促进我县服务业发展的大局出发,聚焦当前影响我县服务业经济的难点、痛点和关键点,从支持企业上台阶、争先创优、总部企业发展方面发力,全面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四、拟规定的主要制度和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新增政策方面涵盖支持企业上台阶、争先创优、总部企业发展三个方面,主要呈现重实效、强实干、真激励三大特点。同时,对原政策不符合实际的条款进行删除,确保了政策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另外对部分不符合我县发展实际的部分政策内容进行了修改及完善。
五、征求意见及协调处理等情况
2024年3月起,县服务业发展中心启动政策修改事宜,经相关科室共同研究讨论,于4月中旬确定政策内容。2024年4月17日,县服务业发展中心听取县经信局意见,对原政策部分进行删除。
附件:常山县关于修订《关于进一步支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