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常山县公安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现将《常山县公安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请各相关科室按照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2024年度常山县公安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申报表
常山县公安局
2024年3月28日
附件:
常山县公安局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决策主体 | 决策承办单位 | 法律政策依据 | 履行程序要求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常山公安智慧项目二期建设 | 常山县公安局 | 常山县公安局 |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 公众参与 合法性审查、 集体性讨论 | 2024.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