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常山县财政局 关于2022年常山县低碳试点县奖励资金分配方案(第三批)的公示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发改委关于下达2022年低碳试点县奖励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2〕4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低碳试点实际情况,现将2022年常山县低碳试点县奖励资金分配方案(第三批)予以公示,公示期七天,即3月18日-3月24日。
如有异议,请与县财政局彭利军,县发改局何海丽联系。
联系电话:彭利军 0570-5021731;
何海丽 0570-5663819。
附件:2022年常山县低碳试点县奖励资金分配方案(第三批)
常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常山县财政局
2024年3月18日
附件
2022年常山县低碳试点县奖励资金分配方案(第三批)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 总投资 | 项目实施年限 | 建设内容 | 专项补助资金 | 实施单位 |
1 | 常山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碳排放评价制度建设项目 | 29 | 2023-2024 | 探索研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碳评和能评工作协同、重点行业碳排放评价指标体系,协助完成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碳排放评价制度”的试点任务等工作。 | 29 | 常山县 发改局 |
2 | 常山县绿色建筑专项规划修编及建筑领域碳达峰行动方案编制项目 | 47 | 2023-2024 | 完成《常山县绿色建筑专修规划(2022-2030)》《常山县建筑领域碳达峰行动方案》编制。 | 26.2 | 常山县 住建局 |
合计 |
| 5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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