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常山县同弓乡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乡机关各办公室(中心)、各行政村: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要求,同弓乡人民政府对2023年11月30日之前由本单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确定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2024年1月10日起施行。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常山县同弓乡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0日
附件1
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规范性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关于印发《龙绕溪同弓乡流域水体保护查控办法》的通知 | 同政〔2021〕41号 |
附件1
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规范性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关于印发《同弓乡小额工程项目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 | 同政〔2023〕3号 |
2 | 关于印发《同弓乡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 同政〔2019〕2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