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常山县低碳试点县奖励资金分配方案(第二批)的公示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发改委关于下达2022年低碳试点县奖励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2〕4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低碳试点实际情况,现将2022年常山县低碳试点县奖励资金分配方案(第二批)予以公示,公示期七天,即7月21日-7月27日。
如有异议,请与县财政局余吉,县发改局何海丽联系。
联系电话:余 吉 0570-5019315;
何海丽 0570-5663819。
附件:2022年常山县低碳试点县奖励资金分配方案(第二批)
常山县财政局 常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7月21日
附件:
2022年常山县低碳试点县奖励资金分配方案(第二批)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 总投资 | 项目实施年限 | 建设内容 | 专项补助资金 | 实施单位 |
1 | 常山工业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数字化平台建设(一期) | 134 | 2023-2024 | 通过园区减污降碳数字化应用场景项目建设,打造涵盖碳排、污染、产值的企业减污降碳画像;并依据企业污碳排放情况,为企业提供智能政策指引和案例指导;形成减污降碳项目智管系统,量化减污降碳绩效。 | 134 |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 |
2 | 常山县试点企业产品碳足迹核算 | 10 | 2022-2023 | 开展常山县试点企业产品碳足迹核算基础能力建设,在衢州市碳足迹系统上建立试点企业产品碳足迹模型,推进常山县轴承行业建立行业碳足迹核算。 | 10 | 常山县 经信局 |
3 | 常山县低碳试点县建设路径研究项目 | 69.8 | 2023-2024 | 开展常山县2022年度和2023年度创建成果分析工作,研究提出2023年度工作的重点路径和举措,完成常山县低碳试点县建设终期相关工作。 | 69.8 | 常山县 发改局 |
合计 |
| 21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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