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今日常山 >> 公示公告
就业创业政策一: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创业项目补贴、创业培训补贴)

发布时间:2023-07-20 11:39

信息来源:常山县政府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一)一次性创业补贴

1.补贴对象:2015年1月1日后初次创业的重点人群及在2020年1月1日后初次创业的返乡入乡创业人群。重点人群为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持证残疾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以下统称重点人群)。

2.补贴条件:在本县范围内初次创业,正常经营1年及以上的。

3.补贴标准及期限:一次性创业补贴每人5000元,其中毕业年度(毕业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每人10000元。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创办养老服务业企业、家政服务业企业、现代农业企业和工业企业,给予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创业补贴,其中第一年5万元、第二年3万元、第三年2万元。

4.申报材料:《常山县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1)、正常经营佐证材料、重点人群证明等材料。创办养老服务业企业、家政服务业企业、现代农业企业和工业企业须主管部门认定审核意见(认定标准见附件2)。

5.办理程序:补贴对象向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递交相关材料提出申请,经审批后办理拨付手续。创办养老服务业企业、家政服务业企业、现代农业企业和工业企业须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经主管部门盖章后报送县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办理拨付手续。

6.办理科室: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创业指导科

7.联系方式:0570-5661289

8.文件依据:《常山县推动就业创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常人社〔202312号)

(二)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1.补贴对象:在2015年1月1日后初次创业的重点人群及在2020年1月1日后初次创业的返乡入乡创业人群。

2.补贴条件:在本县范围内创办个体工商户或企业,正常经营1年及以上,带动3人及以上就业,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3.补贴标准及期限:每年2000元;带动超过3人就业的,每增加1人再给予1000元补贴,每年总额不超过2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

4.申报材料:《常山县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表》(附件3)、正常经营佐证材料、工资支付银行(经本人签字确认)、重点人群证件等材料。

5.办理程序:补贴对象向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递交相关材料提出申请,经审批后办理拨付手续。

6.办理科室: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创业指导科

7.联系方式:0570-5661289

8.文件依据:《常山县推动就业创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常人社〔202312号)

 

(三)创业项目补贴

1.补贴对象:本县范围内初创期、成长性较好的创业项目持有人。

2.补贴条件:参加政府主办或人力社保系统主办的县级以上(含县级)创业大赛并获奖的项目。

3.补贴标准:大赛获奖项目每个不超过3万元。

4.申报材料:获奖名单,创业项目相关材料。

5.办理程序:按创业大赛文件规定办理。

6.办理科室: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创业指导科

7.联系方式:0570-5661289

8.文件依据:《常山县推动就业创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常人社〔202312号)

(四)创业培训补贴

1.补贴对象:培训机构具有本县户籍或在本县常住的城乡法定劳动年龄内人员;对确有培训需求不具有按月领取养老金资格(男不超过62周岁,女不超过55周岁)人员可纳入补贴对象。

2.补贴条件:参加经审批备案的常山县创业意识培训班、创业能力培训班、创业提升培训班并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

3.补贴标准:创业意识培训不少于3天(24课时),按500元/人予以补助;创业能力培训不少于7天(56课时),按1000元/人予以补助。

4.申报材料:《常山县创业培训(             培训)办班申报(备案)表》(附件4)及培训台账等材料。

5.办理程序:补贴对象向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申请,经审批后办理拨付手续。

6.办理科室: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创业指导科

7.联系方式:0570-5661289

8.文件依据:《常山县推动就业创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常人社〔2023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