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常山县发展与改革专项资金的
公 示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3年省发展与改革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23〕15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常山县发展与改革专项资金分配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即4月11日-4月17日。
如有异议,请与县财政局余吉,县发改局何海丽联系。联系电话:余 吉 0570-5019315 何海丽 0570-5663819
附件:2023年常山县发展与改革专项资金分配方案
常山县财政局 常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4月11日
2023年常山县发展与改革专项资金分配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