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2年度《关于服务业企业做大做强若干政策》《关于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政策奖励的通知
索引号: | 02165835-002/2023-7863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常发改〔2023〕11号 | 公开日期: | 2023-03-17 |
发布单位: | 县发改局 | 有效性: |
02165835-002/2023-78633
主动公开
常发改〔2023〕11号
2023-03-17
县发改局
发布时间:2023-03-29 09:38
信息来源:常山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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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支持我县服务业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支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常政办发〔2022〕61号)、《关于支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常政办发〔2020〕64号)要求,现开展2022年度奖励兑现(服务业发展中心负责部分)。现将兑现通知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支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常政办发〔2022〕61号)
(一)申报对象
在常山县域内依法注册登记的服务业企业。
(二)政策依据
常政办发〔2022〕61号《关于进一步支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常发改〔2023〕8号《关于进一步支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
(三)申报要求
1.企业要求符合文件及细则中上规升级(商贸企业除外)、做大做强、重大项目建设、物流集聚、品牌建设、争创示范、争创荣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等条件。(附件1)
2.请对照政策条款与实施细则,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23年4月15日前,提交书面申报资料(一式两份)至发改局服务业发展科(306室)。同时通过“政企通”平台进行同步申报。
3.申报单位应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负责,对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二、《关于支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常政办发〔2020〕64号)
(一)申报对象
在常山县域内依法注册登记的服务业企业。
(二)政策依据
常政办发〔2020〕64号《关于支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常发改〔2020〕90号《关于支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
(三)申报要求
1.申报企业为原已享受《关于支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常政办发〔2020〕64号)文件未期满,且仍在库的规(限)上服务业企业(需统计局认定)。
2.请对照政策条款与实施细则,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23年4月15日前,提交书面申报资料(一式两份)至发改局服务业发展科(306室)。同时通过“政企通”平台进行同步申报。
3.申报单位应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负责,对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县发改局:祝鹏飞(15727999213 、729213)
县财政局:江旭峰(13587022050 、662050)
附件:1.常山县2022年度服务业政策申报清单一览表
2.《关于进一步支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常发改〔2023〕8号)
常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常山县财政局
2023年3月17日
附件1
常山县2022年度服务业政策申报清单一览表
序号 | 奖励类目 | 所需材料 |
1 | 鼓励企业上规升级 | 1.《鼓励企业上规升级补助申请表》(附件1-1);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
2 | 鼓励企业做大做强 | 1.《鼓励企业做大做强补助申请表》(附件1-2);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3.企业税收完税证明。 |
3 | 支持重大项目建设 | 1.《支持重大项目建设补助申请表》(附件1-3);2.项目竣工验收报告;3.项目开工许可证;4.项目业主营业执照复印件;5.审计报告(需列明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数);6.其他相关材料。 |
4 | 鼓励物流资源集聚 | 1.《鼓励物流资源集聚补助申请表》(附件7-1);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3.税收完税证明 |
5 | 支持品牌建设 | 1.支持品牌及示范创建奖励申请表(附件6-1);2.公布文件复印件;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其它证明材料。 |
6 | 鼓励争创示范
| 1.支持品牌及示范创建奖励申请表(附件6-1);2.公布文件复印件;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其它证明材料。 |
7 | 鼓励争创荣誉 | 1.支持品牌及示范创建奖励申请表(附件6-1);2.公布文件复印件;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其它证明材料。 |
8 | 支持生产性服务业发展 | 1.《支持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补助申请表》(附件8-2);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
《关于进一步支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