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6号)第十二条规定,采矿许可证剩余有效期不足三个月的,采矿权登记管理机关可以在本级或上级机关的门户网站上滚动提醒。
根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延续登记手续。采矿权人逾期不办理延续登记手续的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
为有效维护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现将采矿许可证剩余有效期即将不足三个月的采矿权予以公示。请采矿权人依法依规及时向属地自然资源部门提出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常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2月3日
附表:有效期即将到期采矿权一览表
序号 | 采矿权人 | 地址 | 矿山名称 | 采矿许可证号 | 有效期限 | 开采矿种 | 生产规模 | 矿区面积(平方公里) |
1 | 常山县新村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 | 常山县大桥头乡新村 | 常山县大桥头乡新村页岩矿 | C3308222011117130120372 | 2019年10月30日-2023年4月30日 | 砖瓦用页岩 | 8万立方米/年 | 0.0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