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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公开日期: 2023-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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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常山县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2023年部门(单位)预算

发布时间:2023-02-20 15:14

信息来源:常山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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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常山县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2023年部门单位)预算

目录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二、2023常山县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部门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常山县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2023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常山县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关于常山县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关于常山县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常山县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202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常山县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202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常山县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202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常山县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202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关于常山县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202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四、2023常山县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部门单位)部门预算表

(一)2023年省级部门单位收支预算总表

(二)2023年省级部门单位收入预算总表

(三)2023年省级部门单位支出预算总表

(四)2023年省级部门单位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2023年省级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23年省级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3年省级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23年省级部门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2023年省级部门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2023年省级部门单位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2023年省级部门预算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支出预算表(单位不需公开,请自行删除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根据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有关精神,制定本规定。

2 、常山县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为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科级。

3、常山县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就业、人才引育、劳动者平等就业、创业带动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政策。          

2配合做好有关地方性就业创业和人才服务相关政策拟定工作。

3开展就业政策法规咨询、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劳务招聘、劳务合作交流、就业失业动态监测、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公共就业服务工作。

4开展创业指导,贯彻实施以创业促进就业政策,完善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机制。为各类创业者提供政策咨询、项目推介、专家指导、创业培训、跟踪扶持等创业服务工作。

5负责企业人才引育和管理,协助制定人才引进培育政策,开展人才引育交流活动,搭建人才交流平台。开展人才人事代理,负责高校毕业生及流动人才档案管理。

6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统筹做好城乡失业人员、新成长劳动力、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复退军人、返乡务工人员、被征地农民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和培训工作。

7承担全县失业保险扩面工作,拟订失业保险促进再就业、稳定就业经费使用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失业保险预警制度,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

8承担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就业调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见习基地建设等工作,逐步建立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长效机制。

9负责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对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低保户劳动力等困难群体实施就业援助,落实援助政策,逐步建立就业援助长效机制。

10指导和管理人力资源职业介绍中介机构,承担劳动保障基层平台建设;指导监督公共就业服务工作,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负责就业服务体系的建设和日常管理,推进乡镇、村(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建设和发展;负责人力资源市场、就业训练中心、职业介绍所、就业培训基地、创业孵化基地等就业服务实体的建设和管理。

11)完成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3年预算包含本级预算机构情况: 综合科就业促进科、创业指导科、人才服务科失业保险科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参公事业编制15;在职职工实有人数为14,离退休人员7,临时工1,共22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常山县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机构情况: 综合科就业促进科、创业指导科、人才服务科失业保险科

    二、2023常山县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部门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常山县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2023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常山县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常山县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2023年收支总预算1476.14万元。

(二)关于常山县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常山县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1476.1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1210.42万元增加265.72万元,22%主要是就业专项资金增加省级下达经费133.96万元,今年新增项目“三支一扶”经费5万元,在职参公编制职工人员增加1人,机关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大幅度调增缴费基数使得人员经费增加。

其中:上年结转33.43万元,占2.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42.71万元,占97.7%;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0%。
  (关于常山县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常山县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1476.1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265.72万元,22%主要是就业专项资金增加省级下达经费133.96万元,今年新增项目“三支一扶”经费5万元,在职参公编制职工人员增加1人,机关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大幅度调增缴费基数使得人员经费增加。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99.8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5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405.22万元,27.5%;日常公用支出58.49万元,3.9%项目支出1012.43万元,68.6%;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0%。

结转下年0万元

关于常山县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常山县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76.1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1476.14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99.8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5万元

(五)关于常山县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202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常山县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76.1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65.72万元,22%主要是就业专项资金增加省级下达经费133.96万元,今年新增项目“三支一扶”经费5万元,在职参公编制职工人员增加1人,机关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大幅度调增缴费基数使得人员经费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99.83万元,占94.8%;卫生健康(类)支出34.8万元,占2.4%;住房保障(类)支出41.5万元,占2.8%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325.5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人员及公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5万元,主要用于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41.21万元,主要用于为在职在编人员缴纳的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61万元,主要用于为在职在编人员缴纳的单位职业年金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1007.43万元,主要用于促进就业创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专款专用资金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34.8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为行政单位在职人员缴纳的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41.5万元,主要用于为在职在编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关于常山县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202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常山县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202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76.1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08.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55.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常山县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202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常山县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常山县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常山县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202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常山县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2023“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3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用于接待培训单位业务来访及招待劳务输出来访单位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年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对公款接待一律按规定的开支标准、范围接待;同时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陪餐人数,降低接待费用,所以执行数过低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常山县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辆公务用车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需求;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公务用车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常山县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本级1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5.69万元,比上年预算38.02万元增加17.67万元,增长46.5%,主要是福利费预算增加10万元,保证在职职工疗休养、体检费等支出,增加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含对芳村接对帮扶资金支出3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常山县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常山县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常山县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12.43万元,一级项目2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人员及公用经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用于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经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用于为在职在编人员缴纳的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用于为在职在编人员缴纳的单位职业年金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用于促进就业创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专款专用资金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为行政单位在职人员缴纳的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用于为在职在编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附件2-省级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格样式(常山县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