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2165835-014/2023-7739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23-02-15
发布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 有效性:
  • 信息索引号:

    02165835-014/2023-77390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2023-02-15

  • 发布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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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关于2023年2月15日作出浙江永氟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加工20万吨萤石矿及尾矿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3- 02- 15 08: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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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关于20232215日作出浙江永氟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加工20万吨萤石矿及尾矿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审批决定的公告

 

文件名称:关于浙江永氟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加工20万吨萤石矿及尾矿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的审查意见

文号:建〔20232

时间:2023215

原文链接:衢环常建〔2023〕2号关于浙江永氟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加工20万吨萤石矿及尾矿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doc

公告期为2023215日至2023年月23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