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县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 2023- 12- 29 14: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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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0】16号)相关要求,常山县在市政务公开办指导下,对照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结合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梳理细化权力运行和政务服务事项,逐项认定公开属性、确定公开标准,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形成常山县26个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清单。

2022年,新增旅游、统计、自然资源、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水利、交通运输7个领域,海关领域未涉及;废止城乡规划和农村集体土地征收领域,整合扶贫领域至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