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2165835-036/2023-8274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常合办〔2023〕35号 | 公开日期: | 2023-07-07 |
发布单位: | 县供销联社 | 有效性: |
02165835-036/2023-82747
主动公开
常合办〔2023〕35号
2023-07-07
县供销联社
发布时间:2023-10-16 15:32
信息来源:常山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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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软件正版化工作,明确软件正版化工作职责,落实软件正版化工作主体责任,推进责任落实到人,制定本制度。
一、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研究制定软件正版化工作相关规定和措施。
(一)人员组成
1.由单位主要领导担任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2.单位分管领导担任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
3.办公室、财务资产科、业务组导科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详见《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件1)。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组长职责
领导小组组长为软件正版化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审定软件正版化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工作计划、经费预算、工作措施、考核评议、年度报告等工作。
2.领导小组副组长职责
领导小组副组长负责指导并督促软件正版化工作责任部门贯彻落实软件正版化年度工作计划,按期完成软件正版化工作各项年度目标任务。
3.领导小组成员部门职责
(1)制定软件配置标准。
(2)制定年度软件正版化工作计划。
(3)开展年度软件使用情况检查。
(4)编制年度软件采购预算。
(5)开展年度软件采购工作。
(6)开展软件安装、卸载、升级和维护工作。
(7)建立并维护软件使用管理台账。
(8)开展年度软件正版化工作宣传和培训。
(9)开展年度软件正版化工作考核评议。
(10)开展软件正版化工作年度总结工作。
(11)开展软件使用管理其他日常工作。
二、软件使用部门职责
软件使用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软件正版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配合办公室、财务、资产等部门做好软件正版化工作,督促本部门工作人员严格遵守软件正版化工作相关规章制度。
三、工作人员职责
工作人员要签署《使用正版软件承诺书》(附件2),严格遵守软件正版化工作相关规定,不得私自在计算机上安装或卸载软件。
四、责任追究
部门没有落实软件正版化工作相关规定,存在工作人员使用盗版软件的,一经发现,取消该部门年度评优评奖资格。工作人员违反软件正版化工作相关规定,私自安装或卸载软件的,一经发现取消年度评优评奖资格,视情况扣除年度绩效奖励。
常山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