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各界人士、各利害关系人:
根据《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浙委办发〔2019〕53号)、《省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浙发改投资〔2021〕45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了切实保障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更好地做好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我单位受常山县民政局委托,具体负责常山县康养服务中心项目的社会风险评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估主体
单位名称:常山县民政局
二、社会风险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浙江哲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来信地址:常山县天马街道定阳南路859幢428-431号
联系人:严玲玲
邮箱:80846681@qq.com
三、征询内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常山县康养服务中心项目涉及利益的相关群体为主。
2.征求公众意见主要内容:
(1)项目实施是否影响公共利益,有何诉求;
(2)项目实施对当地社会稳定是否会产生风险,如有,主要注意哪些方面;
(3)对项目持有何种态度;
(4)有何意见和建议;
(5)非社会风险方面相关内容不在本次公众参与征求意见范围。
四、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社会风险评估编制单位联系。
2.自公示之日起 7 日内,社会风险评估编制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常山县民政局
2022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