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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提案 致全体委员和政协参加单位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2-12-07 11:47

信息来源: 常山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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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协委员,县级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有关人民团体、县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各界别小组:

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以来,广大政协委员和政协各参加单位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一批具有前瞻性、可行性的提案。这些提案的办理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此,谨向你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即将召开,为更好地为委员履职提供服务,提出更高质量的提案,县政协提案委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提案选题,现汇总下发《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提案选题参考目录》,供参考。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常山县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和有关规定,希望在撰写提案时注意以下要求:

一、深入调研、选好题目。从实际出发,选取党政所需,群众所盼、自身所长、实际可行的问题。选题要坚持严肃性、科学性和可行性的原则,须在调查研究和分析论证的基础上,提出建议。

二、一事一案、言行有据。提案要围绕所选题目写明情况,有问题分析、提出具体建议,内容要统一,一事一案,简明扼要,字数一般控制在1500字以内,切忌笼统、空泛、过于简单。避免上报已办结、已落实的提案。

三、内容合规、符合政策。提案内容要符合《提案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立案:(1)国家明令禁止的;(2)中共党员对党内有关组织、人事安排等方面有意见的;(3)进入民事、刑事、行政诉讼或者行政复议、仲裁程序,尚未结案的;(4)执纪执法机关正在审查的违纪违法问题的;(5)不属于本县职权范围的;(6)属于学术研究的;(7)为本人或亲属解决个人问题的;(8)宣传、推介具体作品、产品的;(9)指名举报的;(10)内容空泛、没有具体建议的;(11)其他不宜立案的。

四、书写规范、网络提交。提案要符合提案工作条例规定的格式,书写规范。委员联名提出的提案,领衔人签名应位于《提案表》封面,联名提案由领衔人负责提交,其他联名委员不得重复提交;以界别、小组名义提出的提案须有召集人签名;以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政协专委会名义提出的提案,须有该组织负责人签名或加盖公章(纸质版提交一份至县政协提案委)。提案提交方式为网上提交。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