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评选全省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浙亩均办〔2022〕5号),现将推进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先进事迹予以公示。
一、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政治觉悟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立场坚定,对党忠诚,能够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业务水平高。爱岗敬业、刻苦钻研、开拓创新,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在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方面有丰富的工作业绩和工作成果,发挥了业务骨干作用,表现突出并作出重要贡献。
3.工作作风好。勤奋敬业、无私奉献、恪尽职守、作风务实、品行端正、清正廉洁、团结同志、诚实守信,没有违法违纪等问题。
4.工作年限适当。从事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年限适当,近3年年度考核应被评为称职以上等次。
二、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先进事迹
1124推荐对象个人履历公示.doc
三、公示时间
2022年11月24日-11月30日
如有异议,请与县经信局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570-5665912
常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