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优化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体系,县亩均办对原评价办法进行修改完善,形成《常山县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办法》(常亩均办〔2022〕2号)。按照常亩均办〔2022〕2号文件,县亩均办对2021年度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进行测算,目前已基本完成2021年度工业企业综合评价工作。现将参加2021年度综合评价工业企业的评价面积、各项指标得分、综合得分、分类分档等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1日至11月7日。如对企业综合评价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县亩均办反馈。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祝倩云,0570—5665913。
附件:1.
附件1:2021年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情况一览表.doc;
2.
附件2:常亩均办[2022]2号关于印发《常山县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pdf
常山县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