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县发改局关于规范和调整管道燃气工程安装费的通知
县各管道燃气经营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城镇燃气工程安装行为,加强工程安装收费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 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建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9〕1131 号)、《省发展改革委 省建设厅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加强天然气价格监管的通知》(浙发改价格〔2020〕349 号)等文件精神,在成本调查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规范和调整我县管道燃气工程安装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常发改66号 常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规范和调整管道燃气工程安装费的通知(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