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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常山县居家养老服务运营考核办法》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27 14:28

信息来源:常山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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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我县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村(社)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和幸福食堂管理规范化、服务专业化,根据《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的通知》(浙民福〔2018〕57号)及《衢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等文件精神和要求,拟定《常山县居家养老服务运营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2年11月3日前通过信函、电话等形式将意见建议反馈至县民政局。联系人:徐建军,联系电话:0570-5013275。

常山县居家养老服务运营考核办法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村(社)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和幸福食堂管理规范化、服务专业化,根据《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的通知》(浙民福〔2018〕57号)及《衢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等文件精神和要求,提升管理服务效能,保障长效运营,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标准

根据《常山县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级评定评分表》(附件2)、《常山县村(社)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行评分表》(附件4)、《常山县幸福食堂运行考核评定表》(附件5)进行综合评分。乡镇(街道)和村二合一的按乡镇级考核。乡镇(街道)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须第三方专业机构或组织运营。

二、考核范围

(一)乡镇(街道)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二)村(社)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

(三)幸福食堂。

三、考核运用

(一)乡镇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由各乡镇(街道)对照评分标准,对本辖区内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行情况进行初评,县民政局根据乡镇(街道)初评结果组织(或委托第三方)开展评定:

1、得分100分-110分(一星级)给予运营补助6万元/年;

2、得分111-120分(二星级)给予运营补助8万元/年;

3、得分121-130分(三星级)给予运营补助10 万元/年;

4、得分131-140分(四星级)给予运营补贴12万元/年;

5、得分141分以上(五星级)给予运营补贴15万元/年;

6、首次得分低于100分和定期开展督查得分低于上年评定等级的,责令限期整改,并扣减当季5%运营补助,直至整改合格。

(二)村(社)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由各乡镇(街道)对照评分标准,对本辖区内村(社)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行情况进行初评,县民政局根据乡镇初评结果组织(或委托第三方)开展评定;首次评定后,定期开展督查形成下年度得分:

1、得分60分及以上的给予运营补助5000元/年。

2、60分以上每增加5分增补1000元;

3、在得分基础上,依据第七次人口普查登记数常住老年人口350人以上村(社)给予1.2倍补助;500人以上村(社)给予1.5倍补助;1000人以上村(社)给予2倍补助(最高不超过2.5万元)。

(三)幸福食堂(含夕阳红食堂、共享食堂、社区中心食堂等经民政、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审核认定的老年人助餐食堂)。由各乡镇(街道)对照评分标准进行初评,县民政局根据乡镇初评结果组织(或委托第三方)开展评定;首次评定后,定期开展督查形成下年度得分:

1、得分60分及以上的给予运营补助30000元/年。

2、60分以上每增加5分增补5000元,70分以上每增加5分增补3000元,按实际得分计算(最高不超过6万元)。幸福食堂作为中央厨房并实施配送餐的,每增加一个村社助餐点且平均每日不少于10人次就餐的补助2000元/年。

3、得分60分以下原则上不予补助,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酌情给予补助。

4、食堂以公益型为主,优先保障困难、高龄老年人和困境、留守儿童就餐(补助经费应单设科目,不得挪作他用,主要用于食堂运营、困难老年人和困境、留守儿童等就餐补助),鼓励村(社)积极开展爱心募捐(资金和实物)并做好记录及公示,用于食堂长效运行。

(四)以上村(社)照料中心和幸福食堂运营时间为300天/年以上。因疫情防控等特殊原因造成实际运营天数不足的按月计算(实际运营少于10天/月的不予补助)。

四、申报程序和申报材料

(一)申报程序和时间

乡镇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村(社)照料中心、幸福食堂等服务场所正常运营三个月以上(不含试运营期)应提出评定申报,根据《常山县乡镇(街道)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级评分表》《常山县村(社)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行评分表》《常山县幸福食堂运行考核评定表》要求进行自评,经乡镇(街道)初评,县民政局(或委托第三方)开展评定工作。评定后县民政局将组织(或委托第三方)不定期开展服务督查。

(二)申报材料

1、乡镇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提供一份纸质材料及电子版①《申报表》《评分表》;②合法注册的企业登记证书(含民非单位);③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基本信息;④工作人员花名册及用工合同、工资发放表;⑤《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⑥委托第三方运营管理的,提供委托协议书或合同复印件。

2、村(社)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提供一份纸质材料及电子版①《申报表》《评分表》;②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基本信息;③工作人员或聘用人员花名册;④委托第三方运营管理的,提供委托协议书或合同复印件。

3、幸福食堂:提供一份纸质材料及电子版①《常山县幸福食堂运行考核评定表》②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基本信息;③工作人员或聘用人员花名册;④《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⑤委托第三方运营管理的,提供委托协议书或合同复印件。

五、工作要求及等级运用

(一)民政部门负责开展居家养老服务业务指导和监管,乡镇(街道)负责指导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及日常运行监管。

(二)乡镇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根据运营情况如实申报等级评定,经乡镇(街道)初审及县民政部门(或委托第三方)评定,符合评定条件的公示评定结果,发放等级标牌。每次评定结果有效期三年,首次评定后,运行满一年方可申请升级。民政部门(或委托第三方)定期评估中心运行情况,对符合条件的继续发放运行补助,对不符合条件的责令整改,对整改不合格或拒不整改的予以降级处理直至撤销等级。

(三)村(社)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和幸福食堂。由民政部门组织(或委托第三方)定期开展评估,每次运营评估报告作为年终评定依据。每年12月前完成年度运行情况评估,并依据评估得分给予相应补助。对村(社)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连续两年综合得分90分以上的授予三星级照料中心,并给于奖励3000元/年。

(四)为保障各中心正常运营,已评定的中心和食堂运营补助每半年预发一次,由乡镇(街道)按评定结果提出运营补助申请,并统一开具事业单位往来款发票至民政局。民政、财政部门审核后将补助经费拨付到各乡镇(街道)扶贫资金账户,由各乡镇(街道)按实拨付至各中心、食堂(或第三方运营商)。乡镇(街道)应做好审核工作,如发现虚报冒领资金的由各乡镇(街道)负责追回。

附件:1.常山县乡镇(街道)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级评定申报表

2.常山县乡镇(街道)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级评分表

3.常山县村(社)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行申报表

4.常山县村(社)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运行评分表

5.常山县幸福食堂运行考核评定表

常山县民政局

2022年10月25日

附件1:

常山县乡镇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等级评定申报表

申报单位:年  月日 

中心名称


主管单位


详细地址


运营模式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成立

时  间


辖区人口(人)

总人口:

工作人员(人)

专职:

老年人口:

兼职:

建筑面积(㎡)


备注

如只有使用面积,按使用面积÷0.65换算成建筑面积

我中心自愿申请等级评定,并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等级评定的各项要求、规则和纪律;

二、认真完成本单位的自评,积极配合评估小组的实地考察工作;

三、填报的本单位基本情况和所提供的评估材料全面、真实、准确无误。

四、本次申报等级:

特此承诺!

负责人签名:                                    (公章):

年月日

街道(乡镇)意见

星级

(盖章)

年月日

民政部门(或第三方评定组织)意见

星级

(盖章)

年月日

参评人员

签  名


附件2

常山县乡镇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等级评定评分表

一、评分细则

总分160分。五星级140分(不含)以上,四星级131-140分,三星级121-130分、二星级111分-120分,一星级100-110分。最小计分单位0.5分,单项扣分不超过该项目总分。

参评机构:          年月日

项 目

内  容

分值

评审方式

评分标准

得分

建建筑和场地18分

建筑面积

按照服务中心建筑面积来计算

1

实测或查看产权证

建筑面积大于500m2得1分,300m2以上得0.5分,300m2以下不得分


生活服务用房

住宿间、助浴室、阳光厨房及餐厅

1.5

实地检查,每个功能用房得0.5分,多合一的房间得一次分

每项得0.5分


保健康复用房

医疗保健室或心理疏导室、康复训练室

1

每项得0.5分


娱乐用房

阅览(书画)室、网络室、多功能活动室

1.5

每项得0.5分


辅助用房

办公室、理发室、洗衣房、公共卫生间

2

每项得0.5分


室外场地

停车场、室外活动

1

每项得0.5分


消防设施设备

按照消防验收或备案的要求配置消防报警、防火器具、标志标识、紧急疏散通道等设施设备,并保持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5

现场查勘和查看维护记录

设施设备每一类配置齐全得1分,共3分,设施设备完好有效得2分,一件设备无效减0.5分


交通便捷

有满足救护车驶入的道路

1

实地察看

满足车辆驶入要求得1分,不能驶入不得分



医疗便捷

距社区或以上医疗点距离

2

实测、导航提示

500m内得1分,500m—800m得0.5分,超过800m不得分,和医疗机构有医养合作协议得1分。


通道无障碍设施

大门、通道、楼层

1

各处是否畅通,通道有扶手

大门、通道有斜坡、扶手得0.5分,楼层有电梯或爬梯机得0.5分


卫生间无障碍

有扶手、无台阶

1

实地察看

每项得1分


制制度建设20分

服务指南

公示

1


没有不得分


收费标准

公示

1


没有不得分


卫生防疫制度

公示

1


没有不得分


应急预案

意外事故、灾害

1


缺一项减0.5分,没有不得分


服务对象

综合评估

服务对象评估表

1


测评服务老人30人以上得1分,10-30人得0.5分,10人以下不得分。


服务合同

长者服务合同

1


查看入住合同和服务协议,没有不得分。


信息档案

老人信息(纸质和电子)

2


得2分,缺少按0.5分/人递减,没有不得分。


服务人员

激励制度

公众、志愿者、服务人员

1


没有不得分


服务项目的

制度规范

公示(含服务响应时间)不少于6个服务项目

3


缺一项减0.5分,没有不得分


服务记录

电子台账为主(含系统数据)、纸质为辅

2


查看运营协议,满足服务条件


老人反馈记录

意见簿(箱),座谈会记录

1


每一项得1分


财务制度

建立完善的财务和监督制度

3


每月有财务报表、财务制度和监督机制、每一项得1分,没有不得分


工作人员聘用

固定工作人员聘用合同

2


缺一人减0.5分,没有不得分


设设施设备20分

床  位

10张及以上(护理床比例不少于50%)

2

实地查看

和养老机构合作的减半得分,每少一张床位扣0.5分


空调设备

老人活动区内设冷暖空调(不含走廊卫生间)

1


全覆盖得1分,缺一处减0.5分


公共场所

标志标识

卫生间、无障碍、活动区域

1


缺一项减0.5分,没有不得分


康复、健身器材

室内、室外不少于10件

3


缺一件减0.5分,没有不得分


康复辅具租赁

轮椅,助行器,沐浴椅、拐杖至少各2件,及其他辅具

2


缺一件 减0.5分,没有不得分


卫生间

男女分设,防滑、通风

1


缺一项减0.5分,没有不得分


助浴间热水及取暖

热水、取暖

1


每项得0.5分,没有不得分


音像设备

电视40寸(及以上)2台、组合音响1套

1


缺一件减0.5分,没有不得分


娱乐设备

棋牌桌、电脑(不少于1台、带视频功能)、多功能影音(含投影设备)

1


每项得0.5分,没有不得分


图书刊物

适合老年人的报刊3份/年、杂志3份/年、书籍500册、电子书刊等(适时更新)

3

实地查看和查看订阅财务凭证

缺一项减0.5分,没有不得分


洗衣机

洗衣机1台

1


得1分,没有不得分


安保设备

紧急呼叫设备和视频监控

2


公共场所监控;床头、卫生间紧急呼叫设备各1分;缺一处扣0.5分。


网络覆盖

无线WiFi全覆盖

1


实测公共区间WiFi信号


服人员配备12分

护理人员

人数及持证上岗情况

10

查看劳动合同、验证

工作人员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下每人得1分,最多得5分(超龄人员减半得分)。负责人大专以上学历得1分,高中学历得0.5分;(持护理(护士)证或养老护理职业技能证的人员每人加1分,最多得4分)。


健康证

全体人员

2

验证

健康证齐全有效最多得2分,缺一人减0.5分(过期视为缺失)


服务时间

公示服务时间

3

查看记录

全年提供服务300天以上得3分,250天以上得2分,150天以上得1分,150天以下不得分,特殊时期酌情打分


服服务项目及实施65分

生活照料

个人卫生、生活起居护理

2

根据合同查看记录(没有合同约定的每月不少于5人次、同一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每次不得超过3项)

有完整服务记录得2分,服务记录不完整1分,没有服务记录不得分


助浴、助洁

上门和外出助浴、居室整洁、物具清洁

4

有助浴、助洁等服务且记录完整得4分,不完整或缺失的酌情得分,没有服务记录不得分


洗  涤

集中洗涤、上门洗涤

2

有完整服务记录得1分,没有服务记录不得分


助  行

陪同户外散步和外出

2

同上

有完整服务记录得2分,没服务记录不得分


代  办

购、领、缴、办证、邮

2

同上

有完整服务记录得2分,服务记录不完整1分,没有服务记录不得分


康复辅助

群体康复、个体康复

2

同上

有完整服务记录得2分,没有服务记录不得分


相  谈

谈心交流、读书读报

2

同上

有完整服务记录得2分,没有服务记录不得分


助  医

陪同就诊,代为配药

2

同上

有完整服务记录得2分,没有服务记录不得分


安全守护

接受紧急呼叫,困难(独居、孤寡、高龄)老人定期上门探访和电话查询(访问)

4

同上

有完整服务记录得4分,服务记录不完整2分,没有服务记录不得分


服务辖区AD老人

掌握辖区AD老人信息,定期回访(每月不少于1次),提醒老人保持NB定位设备正常

8


根据民政部门提供名单有完整服务记录得8分,缺一人减0.5分,没有服务记录不得分


紧急求助服务

响应时间(15分钟到家)

1


响应时间15分钟内(超过不得分),并有服务记录得1分


预约服务

接受预约服务,10分钟内安排并回复,服务结果

1


有记录得1分


照护技能培训

每年组织不少于15人居家养老照护技能知识培训

(培训老年人和家庭照料者)

15

查看培训台账

按省厅规定不少于20学时/人(可累计),完成得10分。

完成15人的,累计达到培训时长的,得10分,每少一人,减1分;15人以上每加1人得1分,最多加5分


以上服务项目可通过合作或外包等方式进行,但须提供合作或外包协议和服务台账

文艺演出

每年不少于2次

2


未开展不得分


开展志愿者活动或集体活动

每年不少于6次

12

查看台账记录(视频、照片)

活动开展1次得2分,每少1次减2分


紧急疏散演习

每年不少于1次

1

同上

开展1次且有记录得1分,未开展不得分


活动项目应提供计划和音像资料


卫  生

室内外



满分1分,发现1处垃圾减0.5分,发现1次“四害”减0.5分场检查


综合项目25分

统一着装

所有工作人员

1

现场查看

统一着装得1分,缺一人扣0.5分


服务覆盖面

按乡镇(街道)所辖村(社)数量计

4

按比例得分

服务覆盖30%得2分,60%得3分,80%以上村得4分。


老人满意度

按服务人数10%测评,不少于10人

3

查看测评记录

满意3分,基本满意2分,不满意0分(注:无记名方式开展)


智慧应用

通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智能终端产品应用,实现居家养老数字化场景应用。所有服务记录录入常山孝眼系统,及时更新浙里康养系统

16

通过系统查看服务数据

1.开展数字化应用(10分)(查看各设备是否正常使用(4分),智慧助餐(4分)、智慧服务(4分)开展情况);2.相关服务记录录入常山孝眼情况(3分)(按服务内容每缺一项扣0.5分);3.浙里康养系统3分(按系统填报要求未完整录入的每项扣1分,)4.根据浙里康养监管要求考评服务流量(2分)


加、扣分项5分

1、加分项:信息宣传

2、扣分项:虐待老人或经营中有违规行为被职能部门查处

5

查看相关报道资料

宣传报道被县级媒体采用(1分)、市级采用(2分)、省级采用(3分),累计最高得5分;被县级相关部门通报批评的扣1分、市级扣3分、省部级扣5分;或年度内经查实发生服务人员虐待老人每次扣5分。


加扣分项

一票否决项

年度内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一票否决,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总    分

160





合计分值






注:总分160分(不含加、扣分项),100分以上为一星级。100分以下取消评定资格。

自评情况及得分:                                                  

自评负责人签名:

初评情况及得分:                                                  

乡镇初评人员签名:

评定情况及得分:

县级评定组成员签名(第三方):

附件3

常山县村(社)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

运行申报表

申报单位:年月日

中心名称


详细地址


运营模式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成立

时间


辖区总人口(人)


工作人员(人)


占地面积(m2)


建筑面积(m2)


申报星级


运行

情况


乡镇(街镇)

审核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县级(第三方)考评意见

盖章

年月日

附件4

常山县村(社)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

运行评分表

乡镇(街道)              社区(村)           时间:   年  月  日

考核

内容

考核标准

分值

自评分

初评分

复评分

场地

环境

设施

(25分)

1、使用面积大于200平方米以上(10分);使用面积100-200平方米(8分);使用面积50-100平方米(5分);50平方米以下的3分。没有场地取消考评资格。(实地查看测量)

10




2、场所内外设有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引导牌、各功能区标识标牌。(每处按0.5分计,最多3分)

3




3、设有:日间照料室(休息床位或躺椅10张以上)、老年电大、康复理疗室(心理咨询室)、图书(电子)阅览室、文体活动室、棋牌室、助餐点、工艺创作室、服务接待台、男女独立卫生间、配有热水的浴室、办公室、室内健身等功能设备齐全完善。(每项1分,功能整合则减半得分,最高得8分)

8




4、场所环境整洁、美观,公共卫生实行包干制,无卫生死角。(实地察看,该项得2分)

2




5、房间物品摆放整齐、过道墙体干净卫生,卫生间清洁 、无异味。(每项1分)

2




内部

管理

(12分)

1、以村(社)负责、有专人或老人协会负责管理,或委托第三方专业养老服务机构运营。(查看公示或协议)

1




2、各功能室管理规章制度上墙,有服务项目内容、收费标准,公示栏、意见箱。(每项0.5分,没有不得分)

1.5




3、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并做好会议内容、签到、图片等记录。(每次0.5分、没有不得分)

2




4、对服务人员实行考评制度、每年考评一次。(1分)

1




5、财务公开登记管理,建立财务管理监督小组并对重要物资采购过程进行监督。(查看记录、未定期公开不得分)

1




6、工作台账齐全,养老服务需求调查全面,按时完成相关工作任务。(缺项扣0.5分)

1.5




7、建立留守、独居、孤寡老人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建立上述老年人健康档案、结对帮扶及电子(纸质)信息台账,并配有照片。(应建未建每项扣1分)

4




安全

卫生

(9分)

1、重视安全保障工作,建立安全责任和意外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查看资料、每项得1分)

2




2、设有无障碍过道、安全通道标识,应急灯,灭火器,逃生线路图,防止火灾事故发生。(每项0.5分)

2




3、做好地面防滑、过道双向扶手、录像监控、紧急呼叫设备、维护设施正常及做好记录(查看现场每项得0.5分、缺项或设备不正常不得分)

2




4、重视食品安全卫生:做好助餐点卫生整洁杜绝食物中毒。(助餐点有管理服务规范、助餐价目公示得1份、无助餐服务不得分)

2




5、按规定投保机构责任险

1




队伍

建设

(9分)

1、设有中心负责人1名,具有较强组织管理能力。

1




2、工作(服务)人员持养老护理员等级证书得1分/人,持健康证或提供常规体检报告。(每人得0.5分)

3




3、建立一支为老志愿者队或银龄互助队伍(15人及以上得3分,8--14人得2分,8人以下得1分),查看花名册和服务内容

4




4、工作人员业务培训计划,定期参加培训。(查看记录)

1




规范

服务

(45分)

1、对外公示开放时间,全年开放时间300天以上得5分,150天-300天得3分,150天以下得1分,特殊情况按月酌情打分。

5




2、为老年人提供图书学习、棋牌、健身、理发、咨询、手工创作、茶水、午休(有躺椅)等服务。(查看服务记录、每项0.5分)

4




3、每月有活动计划、有小结,每季度开展1个以上主题活动或比赛活动,每年开展一次以上捐赠活动,并做好台账记录。

4




4、开展健康保健、防诈骗讲座、智能产品使用、法律等服务年不少于4次。(查看服务记录每次得1分)

4




5、为老志愿者队或银龄互助队伍(或第三方运营机构)定期开展助老活动并有记录。(全年为孤寡、独居、留守老人、失能或部分失能老年人开展探访及提供上门助老服务(含助送餐、助洁、助医、助行等内容)60人次以上并有纪录得5分,每增加10人次得5分;60人以下得2分;无记录不得分)查看记录台账资料

26




6、建立服务评价机制,老年人或亲属满意率在80%以上(参加测评对象不少于20人)得1分,满意率90以上得2分,80以下不得分。

2




加分项最多得5分,减分项不封顶

先进做法被县、市级通报表扬(1分)、省级(2分)、国家级(3分);累计最多得5分;因工作原因,被县级相关部门通报批评的扣1分,市级扣2分,省级以上扣5分;年度内经查实发生服务人员虐待老人每次扣3分

5




一票否决项

年度内经查实发生服务人员虐待老人3次及以上;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给予一票否决,情节严重移送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合计

100





注:总分100分(不含加分项),60分以上每年运营补助为0.5万元;每增加5分增加1千元;因疫情防控等特殊原因未达运营时间按月折算。

自评负责人:                    乡镇街道初评人员:

县级评定组成员(第三方):

附件5

常山县幸福食堂运行考核评定表

申报单位:( 公章 ) 年     月     日

食堂名称


详细地址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成立时间


辖区总口(人)


工作人员(人)


建筑面积(m2)


项  目

评分明细

村(社)自评分

乡镇评分

民政局或第三方评分

厨房建设

(15分)

按阳光厨房标准建设得4分(有视频监控设施);厨房(内设炊具、分色刀具、案板、冰箱(冷柜)、消毒柜、留样冰箱、餐具等设备齐全,有防蝇、鼠等设施(每样得1分,最多得10分);卫生整洁(得1分);




餐厅建设

(15分)

餐厅和厨房面积50平方以下得1分,50--80平方得2分;80平方以上得4分;持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得1分;餐厅有统一桌椅(20位以下得1分,20--40位以上得2分,40位以上得3分);配有电风扇或空调(得1分);公示用餐价格和每周食谱(各得1分);老年人就餐有优惠(得1分);用餐制度、文明用餐宣传牌上墙、上桌(得1分);使用智能终端管理(得2分)




队伍建设

(5分)

张贴公示餐饮工作人员有效健康证每人得1分,最多得3分;定期开展员工教育、培训(2分,查看记录)




服务时长

(6分)

年度运营300天以上,并提供中餐、晚餐得5分;仅提供中餐得3分;实际运营150--300天的,减半得分;因特殊原因年运营150天酌情得分。提供早餐的加1分




老年人就餐补助

(45分)

日均就餐老年人10人以下得10分,日均就餐老年人10以上每增加3人得2分,最高得45分;(就餐老年人数含送餐数,查看电子或纸质台账记录)




经营管理、食品留样

(7分)

规范经营、公益优先、台账齐全(米、油、肉等主要食材可溯源,票据齐全得3分),食品留样规范有记录(得2分),财务管理规范,定期公示(2分)




制度建设

(5分)

厨房管理制度上墙(每张得1分,最多得3分),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上墙(1分);按要求做好就餐记录台账(1分)




满意率

(2分)

年度测评群众满意率90%以上(参与测评人数不少于20人)加2分;




加、减分

项目

(8分)

1、助(送)餐多覆盖一个村加1分(最多加5分);2、被评为餐饮服务A级单位的加3分,被评为餐饮服务C级单位的扣减3分,并需完成整改(市场监管部门认定)。




一票否决项

年度内经查实发生重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或发生服务人员虐待老人3次及以上;给予一票否决,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总得分



注:总分100分(不含加减分项),60分以上每年运营补助为3万元;每增加5分增加5千元;70分以上每增加5分补助3千元。因疫情防控等特殊原因未达运营时间按月折算;重点服务对象为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及困境、留守儿童。


自评负责人:                  乡镇(街道)初评人员:

县级评定组成员(第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