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地方金融条例》、《浙江省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浙江省民间融资服务企业监督管理工作指引(试行)》等政策文件规定,以下地方金融组织已经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批准,现将我县获得许可证的地方金融组织名单公示如下:
一、融资担保公司
常山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常山县银河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常山县乔木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常山县国林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二、民间融资服务公司
常山县民间融资服务管理中心有限公司
三、小额贷款公司
常山县佳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上述地方金融组织应当在经营场所悬挂许可证合法经营,诚实守信,自担风险,自我约束,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不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擅自发行有价证券,或者以其他方式从事非法集资活动。广大群众到上述公司办理业务时,如发现公司有涉嫌违反《浙江省地方金融条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时,请及时与我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联系(常山县金融服务中心:13587021899)。
常山县金融服务中心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