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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政协九届五次会议148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 2021- 09- 09 09: 31

信息来源: 常山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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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意见

曾晓群委员:

您在县政协第九届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的建议》的提案(第148号)已收悉,提案对单用途预付卡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精准梳理,同时也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感谢您对当前预付式消费和预付卡管理工作的关注,经我局主办,现答复如下:

我们非常认同提案对预付式消费问题精准的分析和对和问题给出的有针对性建议,给予了很多有益的启发。结合我们部门的工作实际,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坚持改革引领,从监管层面破解预付式消费管理的难点。近年来,国家和省、市、县各级在不同层面相继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着力破解市场监管体系不完善、权责不清晰、能力不适应、多头重复执法与执法不到位并存等问题,推动政府监管和市场服务改革向纵深发展。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衢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先后下发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通过改革破冰,积极探索解决老的体制机制下造成的各类问题。今年2月份,省政府办公厅下发文件,确定将商务和盐业合计109项行政处罚事项整体划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其中就包括单用途预付卡监管事项。至此,该项工作从原来的商务部门1家主管转向由商务部门日常监管和市场监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的新的联合管理模式,对预付卡管理和预付式消费问题的解决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我县今年涉及单用途预付卡投诉件比往年下降一半以上。

二、坚持依法监管,开展部门联合执法重拳治理预付式消费乱象。提案中对预付卡纠纷问题的4个方面进行了精准阐述,一是事前备案制度不健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没有对个体工商户备案进行明确规定,即法无禁止即可为,导致市场上众多的个体经营户发卡门槛极低,任意发卡现象泛滥,由于缺乏备案,监管自然不能有效覆盖,各类消费纠纷由此埋下了隐患;二是监管部门对商家信息获取滞后,一般在接到消费投诉举报后才初步掌握情况,鉴于管理部门职责所限,无法有效进行跟进监管,取证困难重重,即法无授权不可为,导致监管部门的常规手段常常失效;三是消费维权难,因为商家发卡门槛低、违法成本低,推高了消费者维权的难度,往往商家通过钻空子,变更经营主体,逃避监管;四是管理制度不完善,处罚力度的不足和违法成本过低,助长了商家的违法发卡行为。为此,我们通过联合市场监管部门、会同公安、法院等执法部门,针对问题高发的健身卡、医疗美容、汽车消费、家电维修等相关领域,加强联合执法和信息共享,开展法律法规宣贯,提高消费者预防消费陷阱的能力,对不法商家的违法行为形成震慑,引导广大商户坚守诚信底线,规范经营。

三、探索管理新模式,着力打通预付式消费纠纷的痛点。在短期内国家还未从立法层面对预付式消费违法条款进行修正和完善的情况下,我们立足政府机构改革,积极探索通过数字化信息化手段的运用,联合各政府职能部门,谋划预付卡数字化管理场景,从企业发卡备案管理、信用违法监管、行政执法处罚等多层面探索实施柔性管理和严肃执法相结合,以发挥群治群管的优势,目前相关工作正在会同联通公司等部门积极推进。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预付式消费已然成为被广大消费者普遍接受的一种消费模式,发展非常迅猛,一定程度上给消费者带来了便利和实惠,但由于立法的欠缺和监管的不足,预付式消费投诉呈逐年上升,在经济相对发达地区甚至呈现倍数增长的高发态势,由此带来了诸多的不利影响。作为单用途预付卡的行业部门,我们所做的工作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十分感谢您对经信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的更多关注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与徐孙联系。

 

主管领导:赵聪  联系电话:13906702612622612

人:徐孙  联系电话:15067019064689064

 

 

常山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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