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常山县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HCSD01-2018-0020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常政办发〔2018〕214号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常山县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
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有关单位:
《常山县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实施细则(试行)》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常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27日
常政办发[2018]214号常山县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实施细则(试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