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新增定点零售药店名单的公示
经零售药店申请、试运行、现场勘查评估等流程,现确定浙江康佰家大药房有限公司文峰西路店、浙江康佰家大药房有限公司东方广场店为拟新增定点零售药店,根据《衢州市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衢医保发〔2021〕31号)规定,现公示如下:
拟新增定点医疗机构:
申报单位名称 | 地址及所在社区 | 单位负责人 | 综合评估分数 |
浙江康佰家大药房有限公司文峰西路店 | 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天马街道文峰西路59-9号、59-10号 | 宋芷筠 | 80.5 |
浙江康佰家大药房有限公司东方广场店 | 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紫港街道东方广场一号楼第一层001 | 夏华明 | 90.75 |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2021年9月13日至2021年9月17日,凡对上述医疗机构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向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0570-5131697
常山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