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2165835-010/2021-686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 | 成文日期: | 2021-08-02 |
发布单位: | 常山县司法局 | 有效性: |
02165835-010/2021-68608
主动公开
-
2021-08-02
常山县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1-08-25 09:15
信息来源:常山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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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县级机关各单位:
现将《常山县 2021年守法普法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常山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
2021年8月2日
常山县2021年守法普法工作要点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八五”普法规划的启动之年。今年全县守法普法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以提升全民法治素养、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为目标,以深入开展宪法、民法典的学习宣传为重点,按照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要求,围绕县委发展战略体系,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创新智慧普法实践,深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实现法治宣传教育“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为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全力打造“浙西第一门户”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工作的头等大事,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的重点课程,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当好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带头人。
2.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同普法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好各类普法阵地的作用,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人心。
3.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衢州的“八个嘱托”,切实把科学思想转化为推进法治常山建设的实际成效。
二、深化普法责任制,启动实施常山县“八五”普法规划
4.全面抓好“八五”普法开局工作,科学把握新时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形势任务,制定实施常山县“八五”普法规划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指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制定本地、本部门行业“八五”普法规划,推动“八五”普法规划实施。
5.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定》,进一步深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指导县级部门发布普法责任清单,加强普法责任制度的考核。
6.深化《关于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的实施细则》,开展社会大普法“六优”培育行动,推进普法教育主体多元化、资源集约化。
7.健全完善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机制制度,举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第三次会议。召开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统筹推进守法普法工作。
三、聚焦普法重点,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法治氛围
8.全面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等集中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好宪法宣传阵地作用,深入推动宪法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军营、进家庭、进网络、进“两新”组织、进宗教活动场所等。
9.深入推进“崇尚法典精神 共筑美好生活”民法典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推动民法典在全县有效实施。
10.以建党100周年为契机,深入学习宣传党章和党内法规,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11.坚持把党委政府重点工作、涉及民生重大事项的内容作为普法工作的大平台、试金石和活教材,围绕我县“十四五”规划的贯彻实施和数字化改革、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打好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营造最佳营商环境、乡村振兴战略等重点工作,深入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活动,做到党委政府重点工作推进到哪里,法治宣传教育就跟进到哪里。
四、推动礼法融合,加强常山特色的法治文化建设
12.推动法治文化与地方实践相结合,深入挖掘基层法治建设特色工作,探索打造“宋诗之河”基层法治建设示范带,全面展现法治常山建设的丰硕成果。
13.深化“双普”教育基地建设,推动行业知识普及和法律知识普及,打造一批“双普”教育示范性基地,推动法治宣传基地连点成线、以线扩面,有效推动部门结对共建、普法资源共享。
14.深化崇法苑(24小时法超市)建设先发优势,在群众家门口打造法治服务综合体,推广“法律便民书屋+法治文化传播+自助司法服务”服务模式。
五、抓好重点对象,持续提升全县公民的法治素养
15.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不断完善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组织开展县管干部、全县机关公务员以宪法为主题的法律知识考试,健全考试情况反馈通报机制。会同县委组织部做好全县各单位公务员学法用法培训工作。完善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
16.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贯彻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健全学校法治教育体系,推动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序列,增强青少年规则意识、法治观念。积极争创省、市级青少年综合性法治教育基地。
17.加强农村普法宣传教育,做好村“两委”干部、村民代表的法治培训,积极培育“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示范户”。
六、探索智慧普法,提升融媒体普法智能化水平
18.加强融媒体普法宣传,运用“报、网、端、微、屏”等载体,充分利用“浙江普法”“之江法云”“常山司法”等平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畅通群众、企业学法用法的渠道,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
19.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司法厅、省新闻出版广电等部门《关于加强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平台公益普法宣传工作的实施意见》,落实新闻媒体和互联网传播平台公益普法社会责任,广泛传播法治题材的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等新媒体宣传作品,助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法治网络环境。
20.推动以“数智”普法为核心特色的新型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探索以普法资源共享、普法模式共创的法治宣教基地联合共建机制。
七、深化基层法治实践,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21.健全党建统领“四治融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探索开展法治建设示范乡镇(街道)的创建活动。启动实施国家级、省级、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五年倍增计划。做好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申报创建工作。
22.创新普法宣传队伍建设,依托8090新时代理论宣讲团,大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政法队伍先进事迹等工作。
23.深化法治乡镇(街道)、法治乡村建设。围绕“讲法、说事、通情、达礼”四个主题,高质量建设法治乡村知行讲堂,从制度、队伍、阵地、服务等方面强化保障,形成知行讲堂标准化、规范化、长效化运行模式。
附件:2021年常山县重点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
附件
2021年度常山县重点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
一、共性工作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自觉用于武装头脑、指导实践。
2.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3.深入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大力弘扬平等自愿、诚实信用、权利义务一致等法治精神,推动民法典有效实施。
4.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及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5.做好《衢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衢州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学习宣传工作。
6.各单位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抓好本单位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组织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
7.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平台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8.做好“八五”普法的开局工作。
9.推动《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定》《关于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的实施细则》在本单位、本系统的贯彻落实,做好“双普”教育基地的培育工作。
10.抓好本单位、本系统普法责任制落实,进一步强化以案释法工作。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
二、个性工作
(一)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工委
1.做好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常山县“八五”普法规划制定情况的报告以及审议县人大关于开展“八五”普法的决议(草案)工作。
(二)县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
1.组织委员参与立法协商,助力提高立法质量。
2.围绕构建“县乡一体、条抓块统”高效协同治理格局,组织委员开展重点视察,在视察过程中,开展法治宣传工作。
3.组织县政协委员参加市法院、市检察院的有关活动。
(三)县委组织部
1.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党章和党内法规学习教育。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培训的中心内容,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课程进党校、进课堂,着力提升领导干部依法执政、防范风险、服务现代化建设的能力水平。
2.要求全体县管干部在衢州领导干部网络学院中专题学习法律知识,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3.会同县司法局做好县管干部和各单位公务员年度法律知识考试。
(四)县委宣传部
1.发挥融媒体平台作用,指导媒体做好公益普法工作,开展法治常山建设主题宣传。
2.深化“最美常山人”主题活动,树立法治标杆,以榜样力量凝聚法治正能量。
3.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农村文化礼堂、乡村振兴讲堂等基层阵地的宣教功能,发挥8090新时代理论宣讲团作用,推动法治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
(五)县委政法委
1.协调开展法治浙江建设15周年系列纪念活动,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实践活动。
2.协调开展“百名法学专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
3.协调开展“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系列活动。
(六)县网络综合治理服务中心
1.统筹全县网络媒体,持续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网上宣传阐释,做好重点稿件推送和集纳。
2.创新性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依法治网成果网上宣传。精心打造普法品牌,推送涵盖政策解读、案例曝光、网络辟谣等内容稿件。
3.配合负有执法办案职责的部门做好以案释法工作,组织各部门各网站通过“两微一端”等各类新媒体平台做好集中宣传。配合做好9月份网络治理“之江净网”行动新闻发布会网上宣传。
4.组织撰写法治网评,发动网民关注和点赞。
5.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2021年衢州市网络安全宣传周等,推出一批新媒体普法产品。
6.深入实施网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提升网信干部法治素养。丰富学习教育渠道强化法律法规学习,不断增强网信干部学法用法本领。
(七)县教育局
1.组织 2021 年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县级遴选比赛。组织义务教育阶段《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师法治素养培训。
2.组织开展2021年全县教育系统宪法日活动。
3.制定实施全县教育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召开全县法治工作会议,部署推进本阶段全县教育法治工作。
4.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的建设,丰富基地的普法资源,充分发挥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的法治教育功能,探索实践式青少年普法教育。
(八)县委统战部(民宗局)
1.宣传民族、宗教政策,推进宪法法律法规进民族村、进宗教场所。
2.举办民宗干部、宗教界人士政策法规学习培训班,提升民宗干部、宗教界人士运用法治方式妥善处理民族宗教领域矛盾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3.继续在全县开展以宪法为主题的“十百千万”普法工程。
(九)县公安局
1.发挥微博、微信、抖音、快手等新媒体作用,加大对全警实战大练兵的宣传力度。
2.结合新出台的刑法修正案(十一)、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组织民警深入社区、农村、企业、学校开展法治宣传。
3.开展“6·26”国际禁毒日的宣传,强化防止新精神活性物质、麻醉类精神类药品滥用宣传。
4.结合“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12·2”交通安全日、“12·4”国家宪法日等系列纪念日,开展相关法治宣传活动。
5.通过新闻发布会、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形式持续开展以案释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向社会宣传扫黑除恶、打击跨境赌博、打击电信网络诈骗、打击经济犯罪等典型案例,增强公众防范意识。每季末,向县司法局报送以案释法典型案例 1 例。
(十)县民政局
1.制定局领导班子年度学法计划,局领导班子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党章党规。
2.举办一次培训班,人数不少于50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
3.宣传《浙江省社会救助条例》《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浙江省临时救助办法》,持续提升社会救助基层经办人员业务能力,普遍提高社会大众对社会救助政策的知晓率。
4.通过多种方式宣传《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及其实施办法。
5.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通过各类载体进行宣传解读。
6.通过微信公众号、播放视频等形式,开展婚姻法律文化、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宣传。
7.会同县司法局组织实施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
(十一)县司法局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建党100周年,联合有关党委部门,做好党内法规学习宣传。
2.科学制定“八五”普法规划,向上推荐“七五”普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3.聚焦党委政府重点工作,组织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崇尚法典精神 共筑美好生活”“法雨春风”法律服务月等专项普法行动。
4.持续深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切实加强青少年的宪法法律宣传教育工作。
5.积极推进《关于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的实施细则》,实施普法责任制和社会大普法“双普共进”行动,开展六优培育行动计划。学习宣传贯彻《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定》。
6.以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为载体,深入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7.进一步创新工作理念、方式和载体,深化普法新媒体平台建设,切实增强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
(十二)县财政局
局本级: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建党10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联合机关党委部门开展主题宣传,做好党内法规学习宣传。
2.构建“普法+服务”新模式,不断提高财政法治服务水平。结合打造“三服务2.0”版,开展“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政策宣传系列活动。
3.开展财政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做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学习宣传,通过财政“窗口”单位宣传,努力提升县级预算单位财经法规执行水平。
4.开展“一月一课”、“财政大讲堂”系列讲座活动,组织干部完成年度学法考试,发挥新媒体作用,创新普法方式,进一步提高财政部门依法行政能力。
5.广泛宣传宪法、法律,大力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
国资中心:
1.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定全县国资系统“八五”普法方案。
2.深化国资监管改革。根据职能转变方案,做好配套改革工作。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审管脱节。
3.加强国资监管企业法治队伍专业化建设,提高国资监管企业法治人才履职能力。
4.指导国资监管企业做好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处置工作,督促企业落实法律风险评估备案制度。加强以案释法工作。
(十三)县人力社保局
1.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规定,开展实施劳动关系“和谐通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
2.持续开展人社便民惠企政策措施的解读释义,进一步推进“互联网+人社”法治宣传行动。
3.围绕“浙江无欠薪”行动,通过以案释法、警示教育等形式发布人力社保领域典型案例,每季末向县司法局报送以案释法典型案例1 例。
4.组织开展全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法治专题培训和业务交流,规范依法行政工作,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
5.围绕人社数字化改革任务,推进政策监管应用平台宣传。
(十四)县住建局
1.加强开展《衢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宣传,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2.大力开展《衢州市燃气管理办法》宣传,提升公众燃气使用的安全意识,加强燃气管理,维护燃气用户、燃气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及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
3.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发挥“三服务”和“安全生产月”、普法宣传“五进”等活动以及民工学校的载体作用,重点开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降低企业经营和个人从业法律风险等方面的法律宣传和服务。
4.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宣传培训,提高全县人防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5.充分利用“3·1国际民防日”“5·12防灾减灾日”等重要节点和相关活动,开展人防法治宣传教育。
6.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发布行业违法案例,每季末向县司法局报送以案释法典型案例1 例。
(十)县交通运输局
1.开展“扎根工地”普法宣传活动。联合交通建设工程相关行业协会、从业单位,以交通工地为主阵地,大力宣传交通工程行业法规、技术规范,促进交通“品质工程”“标化工地”建设,提升从业单位、从业人员法治意识。
2.开展“路政宣传月”普法宣传活动。以“5·26爱路日”为载体,以《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浙江省公路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为重点,面向公路执法队伍、服务对象和社会大众,通过公路沿线阵地宣传、执法服务大走访、跨部门联合宣传等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系统宣传公路建设成就、法律法规、管理规范。
3.开展“安全生产月”普法宣传活动。聚焦改革发展、监管执法、事故预防和安全法规知识等内容开展安全生产法制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知识。
4.开展“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聚焦行业重点领域、重点环节,以宣传国家、省和交通信用体系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为重点,面向行业人员和社会公众,采取普遍宣传和专题宣传、线上宣传和线下宣传相结合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升行业诚信守法经营意识。
5.开展“交通法规知识进校园”活动。
6.开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活动。注重交通运输执法领域典型案例梳理总结,多形式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行业从业人员学法守法意识,每季末向县司法局报送以案释法典型案例1 例。
(十六)县农业农村局
1.学习宣传省委省政府《法治浙江建设规划(2021—2025年)》,健全完善“四治”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深化推进万村善治示范工程,引领提升乡村法治水平。
2.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浙江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简称一法一条例)《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等各类涉农法律法规的宣贯工作,推动一法一条例下乡进村。做好《衢州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宣贯工作。
3.结合春耕备耕、农民丰收节、“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节,不断创新方式方法,持续推进普法工作。
4.结合农业“绿剑”、渔业“亮剑”系列执法行动,把普法宣传融入执法全过程。利用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发挥其规范、预防与普法教育功能,每季末向县司法局报送以案释法典型案例1 例。
(十七)县文广旅体局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编制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十大任务清单。
2.统筹线上线下“双平台”普法阵地。发挥文化场馆和旅游景区的阵地优势,组织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A级景区、星级旅游饭店等线下文化和旅游场所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利用网络平台开展线上法治宣传活动。
3.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机关、进讲堂、进文旅企业、进行业协会、进公共文化场所、进村(社)等活动。
4.运用图书馆打造法治文化宣传阵地。
5.推动电视台、广播电台办好法治类节目栏目,普及法律知识、宣扬法治精神。
6.组织开展专家授课、以案施训、以案释法等法治宣传活动。
(十八)县卫生健康局
1.强化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健康领域的探索与实践。
2.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等法律法规。
3.结合卫生健康主题宣传周(日)活动,融合健康宣教+普法,落实卫生健康普法责任制,继续推进传统栏目宣教,加强新媒体平台普法阵地宣传。
4.深化以案释法,每季末向县司法局报送以案释法典型案例 1 例。
(十九)县市场监管局
1.通过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市场监管大讲堂”和推送学习理论文章等方式,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解读。
2.重点围绕十九大以来制修订的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章,加强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疫情防控等重点领域的法治宣传教育,开展药品监管领域“两法两条例”宣贯。
3.制定下发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参加省局组织的干部职工每年2次线上学法考法活动,组织参加法庭旁听,充实法律图书角。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理论学习讲堂,实现在线培训常态化,努力提升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提高市场监管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4.构建“普法+科普”的市场监管专业普法新模式,利用普法基地等载体开展“惠民”“惠企”和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指导各直属单位积极参与社会普法事务。
5.争创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第二批“法治市监”建设宣传教育示范基地。积极参加省局组织的普法创新案例短视频评比工作。
6.积极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行动,不断提高微信、微博、钉钉、学习强国等新媒体平台的宣传作用。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平台,强化以案释法宣传教育工作,每季末向县司法局报送以案释法典型案例1例。
(二十)县法院
1.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体干警首要党课和终身必修课,充分利用“衢州法院大讲堂”这一载体,邀请专家学者进行授课。
2.结合庆祝建党百年,以省高院开展“奋斗百年再起航”浙江法院法治建设重大主题宣传活动为契机,加强与广电、报刊等传统媒体的信息互通,充分利用两微一端、抖音、视频号等新兴媒体,全面展示法院的发展历程和成果。根据全年不同时段,做好扫黑除恶、全域数字法院、知识产权保护、平等保护外商投资等审判执行工作新闻发布会。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典型案例,以司法裁判引领时代新风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进一步完善法治宣传方式。通过抖音、漫画、微信公众号、巡回审判车等多种形式宣传民法典精神,深入挖掘小案件中的大道理。创新8090宣讲方式,结合组团联企(社)、三服务活动,让人大代表、村民出题,针对老百姓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用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宣讲,持续推进“庭后五分钟”制度。
4.深化法院改革和创新的工作宣传。持续改革和优化人民法庭布局,构建具有鲜明时代特色、彰显地域个性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巩固深化诉源治理成效和“最多跑一地”改革,积极弘扬宣传“司改微创新”,丰富拓展法院普法常态化平台,运用庭审直播网、视频剪辑等多种普法载体,分类定期开展网上法治教育。
5.用足用好用活法院系统政策解读、大事要事、大案奇案等吸引人的题材,建立以案释法平台。每季末向县司法局报送以案释法典型案例 2 例。
(二十一)县检察院
1.推动检察场景布置。在12309检察服务大厅、矛调中心布置“四大检察”宣传栏,向基层群众提供普法服务。
2.增强媒体互动,充分展示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服务保障中心大局、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等方面取得的成效亮点。
3.积极推进公开听证。结合办案实际,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社会各界人士参加听证会,让每场公开听证会成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鲜活教材。
4.深化检校合作。积极“引才借智”,与合作高校密切合作,通过挂职锻炼、联合申报理论研究课题、开展专家咨询活动等方式,促进法学教育与检察实务的良性互动、互助双赢。
5.持续深化“法治进校园”活动。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联合司法局等单位走进校园,形成法治宣讲合力。创新宣讲载体,通过问答互动、趣味测试、现场模拟等互动方式,切实增强法治教育实效。根据统一部署安排,开展关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主题检察开放日。高效运用全媒体平台,发布未成年人典型案例。
6.提升融媒体普法质效。深入发挥“常山检察”微信公众号等“两微一端一网”平台作用,通过漫画、动漫、微视频、微电影等进行案例化、故事化、可视化的普法宣传。
7.围绕县委中心工作、检察主责主业、经济社会发展焦点问题,结合办案开展释法说理,完善检察官以案释法。每季末向县司法局报送以案释法典型案例 2 例。
(二十二)县总工会
1.结合省总工会普法工作要求,制定常山县工会系统“八五”普法工作规划,围绕县委中心任务,服务大局,引导企业参与普法教育工作,集中开展宪法、民法典、工会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2.开展工会“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法律公益服务行动,通过法律体检、法律讲堂、法律咨询等形式,集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浙江省集体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3.积极参与常山县根治欠薪工作,做好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劳动争议调解员上岗和知识更新培训,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浙江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等劳动争议调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4.结合工会干部上岗培训、新任工会主席培训等,集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二十三)团县委
1.会同县检察院、县教育局开展春秋季“开学法治第一课”,增强广大青少年学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观念和意识。
2.开展青少年“三禁三防三自”暨亲青帮法治巡回讲座活动,教育引导青少年远离“黄、赌、毒”,预防网络沉迷、诈骗与校园欺凌现象,树立“自爱、自重、自强”健康心态。
3.积极参与全省“亲青帮”青年法治辩论赛。
4.积极发动青年志愿者、共青团干部、共青团员等担任“公益诉讼志愿观察员”,向检察机关提供有关涉及儿童和青少年的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
5.推动打造基于“互联网+”模式的“亲青帮”工作平台,以网络化、数字化方式普法,做到“24小时普法不打烊”。
6.全面深化“青春助力社会治理”行动,积极发动青年大学生、青年法律工作者、“调小青”为主体的青年普法志愿者深入基层开展普法宣传、协助调解诉讼,让人民群众“最多跑一地”。
(二十四)县妇联
1.深化“法律娘家人”主题普法活动,充分利用“妇女之家”、“儿童之家”等阵地,广泛开展《宪法》《民法典》《反家庭暴力法》《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妇女和家庭成员的法治意识。
2.提升“女法官工作站”服务效能,为妇女和家庭成员提供高质量的法律咨询、矛盾化解等公益性法律服务,增加亲子关系辅导等心理关爱服务。
(二十五)县委机关工委
1.深化县级机关8090新时代理论宣讲团建设,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及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等内容,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党纪。
2.加强对机关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管理,建立完善巡听旁听工作机制,积极推动各单位党委(党组)中心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3.用好微信公众号平台,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二十六)县发改局
1.以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等方式,结合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等节点,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2.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深入贯彻宪法学习工作。
3.结合投资、能源、粮食等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实务,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4.围绕单位重点工作,邀请律师开展法治宣传讲座,学习《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浙江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长江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
5.以开展《浙江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执法检查工作为契机,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推动《浙江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深入贯彻执行。
6.结合2021年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积极组织开展粮食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教育。
7.围绕国家发改委、商务部联合修订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
8.开展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法治业务培训和业务交流活动。
9.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持续开展发改领域重点政策文件解读及普法宣传。
(二十七)县经信局
1.着重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教育,推进普法与执法有机融合。
2.进一步完善县经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安排好每期专题学习计划和内容,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和与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确保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学法制度化、规范化。
3.通过脱产学习、集中轮训、在职教育、周一夜学等方式,抓好局机关和下属单位人员法治教育培训,实现学法用法全覆盖,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律素质。
(二十八)县科技局
1.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局务会、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和“科技大学堂”计划,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落实到科技创新全领域、各环节。
2.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和“科技活动周”等,制作普法小册子,向基层百姓宣传宪法、民法典和科技创新领域法律法规。
3.结合“最美浙江人·最美科技人”评选活动,宣传优秀科技工作者的先进事迹,积极营造创新创业法治环境。
4.举办2021年全县科技创新政策系列培训班,发放宣传省科技厅编印的《企业自主创新政策要点选编》,帮助企业及时了解和用好用足科技惠企稳企政策,推动科技创新政策法规落地落细。
(二十九)县资规局
1.积极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衢州市农村建房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交易和滥食野生动物的决定》等自然资源领域重要法律法规宣传。
2.充分利用自然资源网络学堂、领导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强国、资规大讲堂等,引导单位干部自觉主动学法。每周一安排业务处室进行业务培训,利用会议以会代训,邀请党校、法院等领导学者上门授课,通过同步视频、钉钉直播等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重要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3.结合“世界地球日”“爱鸟周”“防灾减灾日”“全国土地日”“测绘法宣传日”“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时点,做好宣传日、宣传周等自然资源主题日普法宣传活动,形成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的自然资源法治宣传品牌。
4.围绕局“1366”工程,重点在自然资源“十四五”规划贯彻实施、数字化改革、空间规划编制、耕地保护、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等重点内容开展宣传工作,为建设“活力新衢州、美丽大花园”提供有力的自然资源法治保障。
5.编制土地、林业领域典型案例选编和违法典型案件在主流媒体公开曝光工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6.结合自然公园、城市规划馆、地质文化村等项目建设,积极探索建设自然资源法治宣传阵地,培育自然资源法治宣传联系点,建设一批具有辨识度有影响力的法治建设成果。
(三十)县生态环境局
1.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教育学习。结合建党100周年“党史”教育,组织开展宪法、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重要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推动党员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模范。
2.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贯工作。
3.利用微信公众平台等做好以案释法工作,公开发布典型环境违法案例,每季末向县司法局报送以案释法典型案例1例。
4.结合“六五”环境日、浙江生态日主题宣传活动,面向企业和公众开展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三十一)县林水局
1.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围绕“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水资源集约安全利用”的宣传主题,组织开展水利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印发水法宣传折页、节水宣传物品,组织志愿者代表、普法人员、8090宣讲员走进学校、社区等举办水法普法讲座,开展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宣传活动。
2.组织全县行政业务监管、行政许可审批水法规专题培训,营造尊法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工作氛围。组织参加水利部长江保护法知识大赛,共同推进长江大保护。
3.按照全员化执法的要求,举办水行政执法培训班,加强对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指导。
4.开展“六进”普法志愿者宣传活动。
5.开展水行政执法“依法治水,以案释法”系列活动,不断提升宣传效果。
(三十二)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1.以“新时代枫桥式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为契机,广泛开展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深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学习宣传。
2.深入实施“法律政策制度落实年”活动。
3.开展“忆英烈、行六礼、勇作为”主题教育、持续推进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对退役军人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三十三)县应急管理局
1.以我国《安全生产法》修订颁布为契机,做好日常宣传普及工作,并以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宣传周为载体,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2.做好新修订的《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宣贯工作。
3.以“5·12全国防灾减灾日”“10·13国际减灾日”等主题宣传教育为载体,做好防灾减灾法律法规宣贯工作。
4.以“3·19”森林消防宣传日为载体,做好森林防灭火普法工作。
5.做好重大典型事故案件梳理和以案释法学习宣传,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发布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典型案例,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每季末向县司法局报送以案释法典型案例1例。
6.邀请局法律顾问、县监委、县检察院、县法院等专家做辅导报告,定期在全县应急管理系统开展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学习宣传。
(三十四)县审计局
1.开展“做三会干部·创五最机关”活动,并通过集中整训、“审计大讲堂”“审计沙龙”等载体,提升审计干部的政治站位、理论素养和工作能力,为践行“重要窗口”新目标新定位提供坚强审计保障。
2.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及《浙江省审计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审计项目质量检查和优秀审计项目评选活动。
3.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积极开展县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等工作。
4.学习宣传《浙江省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办法》《浙江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实施办法》,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5.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积极开展“正确行使宪法权利·依法履行公民义务”等宪法宣传活动,推进宪法进社区、进乡村。
6.通过微信公众号、局“8090”新时代理论宣讲团及邀请法律顾问专家等形式开展日常学法普法,全面宣传宪法、民法典、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保守国家秘密法等与审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开展以案释法。
(三十五)县金融中心
1.向各金融组织宣传《浙江省地方金融条例》及相关配套政策,组织干部学习相关内容。
2.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宣传工作,多渠道开展宣传,提升社会知晓度,组织干部学习研讨,深化认识。
3.多途径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提高社会公众的风险防范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
4.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组织相关人员参加行政诉讼案件旁听,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提升。
(三十六)县统计局
1.制定统计法治“八五”普法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2.在统计专业会议或培训会议上重点讲解统计法知识。
3.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中国统计开放日等重大节点为契机,开展有影响力的活动,向社会大众普及统计法。
4.落实统计法进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将统计普法教育作为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加强对“关键少数”统计普法宣传。
(三十七)县医保局
1.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宣传贯彻工作,按照国家医保局、省医保局要求制定宣贯方案,组织举办研讨班、讲座、集体学习等活动,利用各种平台、阵地和载体进行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
2.做好《浙江省医疗保障条例》宣贯工作,开展县级全面覆盖的全方位宣传。
3.做好《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方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等国家医保局部门规章的宣贯工作,并落实好相关配套政策的解读。
4.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专业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全方位开展医疗待遇保障、药品耗材采购、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打击欺诈骗保等重点领域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
5.组织医保系统曝光欺诈骗保典型案例,开展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建设行业性特色普法阵地。
(三十八)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1.制定中心领导班子年度学法计划,按计划开展领导学法活动,组织中心各支部党员学习法律法规规章。
2.进一步抓好机关事务法规制度学习宣传。
3.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积极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
(三十九)县供销联社
1.充分利用网站、钉钉群、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政策宣传解读。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等途径开展法治学习教育。
2.结合供销社干部职工培训,开展党史党建知识、宪法、党内法规、《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章程》等政策法规知识培训。
3.组织参加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法治展览、在线问卷测试、知识竞赛等普法活动。
(四十)县科协
1.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普法》学习宣传,办好全国科普日活动,围绕预防诈骗、食品安全、交通安全等科普内容,走进社区、乡村、学校开办10场次科普活动。
2.充分发挥科普教育基地、科普场馆、科普画廊、科普e站等科普阵地优势,推广普及法治知识。
3.结合清廉科协建设,做好单位内部干部职工普法工作。
(四十一)县文联
1.结合“世界知识产权日”“知识产权宣传周”等时间节点,抓好文艺维权法治宣传工作,加大文艺维权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文艺维权的良好舆论氛围。
2.强化文艺家协会文艺维权意识,通过各种方式,切实提高文联干部和文艺工作者的维权意识、维权能力。
3.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以及“双百千村”文艺志愿活动等开展文艺维权政策法规的宣传。
(四十二)县残联
1.在全县开展形式多样的涉残普法宣传活动,在“全国助残日”等活动期间,印制《残疾人保障法》宣传小册子,发挥法律顾问在法律服务、涉法信访等方面的作用,邀请法律顾问现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推进残联系统法律援助站建设。
2.学习《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浙江省实施〈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办法》和无障碍环境改造标准规范等业务知识,提高无障碍理念,提高依法执政水平和能力。
3.发挥电视、电台、报纸、残联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作用,加强残疾人法规政策宣传,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引导残疾人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围绕美丽大花园建设,推进无障碍环境改造项目,宣传无障碍环境改造特色,营造关爱残疾人、老年人、妇幼儿童的社会氛围,促进社会公平公正。
(四十三)县红十字会
1.利用博爱家园、博爱驿站、生命教育体验馆、救援训练基地等宣传阵地,开展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的要求,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结合“5·8”世界红十字日,开展红十字人道主义事业和优秀典型人物事迹宣传学习。
3.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开拓普法新阵地,重点普及红十字标志知识,引导全社会正确使用红十字标志。
4.加强与司法部门合作,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发动基层红十字组织、会员和志愿者,对冒用、滥用“红十字”名称和标志的,及时提请有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司法等部门处理。
(四十四)县工商联
1.积极开展“法律三进”活动。以宣传民法典、《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开展法律进民营企业、法律进商会、法律进工商联机关活动,广泛开展民营企业法治宣传,提高民营企业法治意识,反映民营企业司法诉求。
2.举办防范法律风险培训班。组织工商联机关干部、工商联所属商会、民营企业代表,参加以宣传贯彻《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浙江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重点的防范法律风险培训班,提高法律服务工作能力,增强民营企业合规经营意识,防范民营企业法律风险。
(四十五)县气象局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治理念,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专题学习不少于2次。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做好“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
2.大力宣传《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浙江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浙江省气象条例》等气象法律法规。宣传中国气象局2021年颁布的《升放气球管理办法》《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规定》《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气象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四部部门规章。开展《浙江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规定》宣传学习,推动气象台站探测环境保护类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
3.在“3·23世界气象日”等重要活动节点,宣传气象普法知识,在日常科普工作、科普活动、科普场馆中加入气象普法内容。
4.在基层防灾减灾体系建设中,强化《浙江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的落实。
5.开展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
其他各部门按照普法责任制工作要求,做好本单位、本系统及面向社会的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