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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县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1-07-27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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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市民朋友: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加快推进新冠疫苗接种,尽快构建我县全民免疫屏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全民免费接种新冠疫苗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全国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完成新冠疫苗接种是每一位公民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凡年满18周岁以上(户籍不限)无疫苗禁忌症人员均属于“应接尽接”对象。二、未接种疫苗对象须在7月底前完成第一针剂接种,8月25日前完成第二针剂接种。请适龄未接种疫苗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前往就近疫苗接种点接种疫苗。三、自2021年7月16日起,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养老院、敬老院、福利院、汽车站(公交车)、火车站、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校外培训机构)、监所等重点单位和商场、超市、影剧院、KTV、网吧、景区、农贸市场、酒店、宾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全面实行健康码和疫苗接种记录(浙里办、支付宝、慢城通金边标识等)“双码”联查,并对未接种人员信息进行扫码登记(底部二维码),动员其及时接种。四、2021年7月20日前,全县广大党员,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除禁忌症外应实现接种清零。各类工贸企业、公共服务行业单位业主或经营管理者承担从业人员“应接尽接”的主体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在监督执法的同时,要对从业人员查验新冠疫苗接种记录,未“应接尽接”的从业人员由行业主管部门纳入疫情防控重点监管。未接种疫苗的假期返乡在校大学生及全县年满18周岁的高三学子尽快到附近疫苗接种点接种。五、鼓励全县各景区、电影院、宾馆、酒店、超市、餐饮单位等各类服务行业,积极主动推出针对已接种新冠疫苗人员的消费优惠措施。六、广大市民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仍要继续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牢记“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六大措施,自觉做好个人防护,保护自身和家人的健康。七、其他事项。若需开具新冠病毒疫苗禁忌接种证明的人员,请携带身份证及医疗机构相关诊疗记录,前往县方舱临时疫苗接种点或者居住地疫苗接种点,由专业人员开具禁忌症接种证明(方舱临时疫苗接种点开具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下午14:00--17:00,居住地疫苗接种点开具时间由居住地疫苗接种点自行安排)。

常山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