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2200262401/2021-6440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1-01-20 | |
发布单位: | 县住建局 | 有效性: |
1133082200262401/2021-64406
主动公开
2021-01-20
县住建局
发布时间:2021-01-20 10:04
信息来源:常山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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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浙江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编制发布本报告。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0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1条,其中通过常山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141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开124条,通过新闻媒体公开56条。所有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均为免费,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没有虚假和不完整信息,未发生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二)平台建设情况
2020年,常山县住建局向社会公众公开了机构职能、内设科室、政策文件、政务信息、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批准和实施、政民互动(民意征集、反馈说明、人大议案、政协提案)等,并对公布的项目及时进行更新,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是高度重视,增加人手。充分认识推进政务公开的重要性,确定专职人员,并积极开展传帮带活动,对干部职工加强培训、指导,全面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二是加强学习,提升能力。通过在线指导、面对面辅导等方式,学习了解政务公开平台信息发布的工作流程和具体要求。三是对照标准,逐项整改。参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指标的具体点位,全面梳理问题根源,确保每项指标都搞清楚、弄明白、整规范。
(三)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十分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强化日常管理,并持续推动此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强化审查督查,确保信息公开与保密安全同步进行。2020年,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过程中,我局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认真执行,并始终做好保密工作,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不发生失泄密问题。凡属要公开的信息,都严格做到把好初审关、业务关、密审关、审签关。切实履行将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流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紧密结合,防止保密审查和政府信息发布脱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单位: |
2020年度 | ||||||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 | / | / | ||||
规范性文件 | 2 | 2 | 17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2019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86 | -8 | 678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77 | +1 | 7176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2019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 / | / | ||||
行政强制 | / | / | /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2019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6 | 无增减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 | 519.13万元 | |||||
审核人: | 填表人: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单位: |
2020年度 |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5 | 5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 | 1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4 | 4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5 | 5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
审核人: | 填表人: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单位: | 2020年度 |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审核人: | 填表人: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部门的要求和市民关切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实际工作中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理解还不够深刻、把握不够到位。二是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部分信息的公开时限还不够及时。三是信息公开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通过以下工作进行改进: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切实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梳理涉及事项。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做到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二是规范公开内容。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全面性、时效性和规范性,重点做好群众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政务信息公开。三是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常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