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县“26+1”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汇编

发布时间: 2020- 09- 23 09: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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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0】16号)相关要求,常山县在市政务公开办指导下,对照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结合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梳理细化权力运行和政务服务事项,逐项认定公开属性、确定公开标准,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现已形成常山县“26+1”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清单,以及乡镇(街道)层级的18个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清单。

县级领域: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交易、义务教育、户籍管理、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公共法律服务、财政预决算、就业、社会保险、城乡规划、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生态环境、保障性住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农村危房改造、市政服务、城市综合执法、涉农补贴、公共文化服务、卫生健康、安全生产、救灾生产、食品药品监管、税收管理、扶贫、企业服务。

乡镇街道领域:安全生产、财政预决算、城市综合执法、城乡规划、公共法律服务、公共文化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救灾、就业、农村危房改造、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监管、养老、最多跑一次、涉农补贴、卫生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