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2165835-032/2017-5320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常经开〔2017〕51号 | 公开日期: | 2017-12-09 |
发布单位: | 开发区管委会 | 有效性: |
02165835-032/2017-53203
主动公开
常经开〔2017〕51号
2017-12-09
开发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20-06-11 11:15
信息来源:常山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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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各企业,开发区各科室、派驻各分局:
根据常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常安办[2017]51号)文件要求,现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进一步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方案》,请抓好贯彻落实。
一、总体目标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企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和完善,推进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建设,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园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扎实抓好园区落实企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进工作,特成立工作推进领导小组,负责园区企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推进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指导、监督检查等工作。
组 长:杨春柳
副组长:孔德壮、林永祥、林志胜、徐鸣华、严建华、方世丰
成 员:各科室(分局)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会综治科,郑新建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园区企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推进工作的日常事务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明确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工作涉及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各个岗位。企业必须根据各类岗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作内容,按照“一岗双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要结合企业内部实际,摸排梳理所有岗位、人员和各个流程、环节,编制岗位安全责任的标准、规范和目录,做到任何岗位都有明确、清晰的安全生产职责。
(二)建立考核机制,严格落实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应当建立与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套的考核机制,明确各岗位的考核标准、奖惩办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严密组织和监督落实,定期实施考核和奖惩,确保责任制落实到位,实现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全过程实名追溯。
1.落实企业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企业设有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经理的,应当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企业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既要对具体分管业务工作负责,也要对分管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始终做到把安全生产与其他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督促、同检查、同考核、同问责。
2.落实企业各层级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企业应当明确各层级以及生产、技术、设备等各职能部门所管辖区域或业务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明确各层级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本层级或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加强考核,切实督促履职到位。
3.落实企业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企业应当按照“一岗一清单”的要求,细化制定各岗位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明确各岗位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范围、考核标准、奖惩办法等内容,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加强监督考核,督促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一线作业人员的岗位安全责任要切合实际,力求简明扼要、便于掌握、实用管用。
(三)加强基础建设,严格预防控制。应当依法落实安全管理力量,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及时消除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1.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企业应设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安全生产决策管理机构,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统筹、指导、督促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制定、实施加强和改进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应当确保企业日常安全生产工作时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企业,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企业应依结合本企业实际,建立、健全适合本企业特点、涵盖所有生产经营过程和环节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政策要求的变化及时更新修订。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当包括下列相应的内容: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现场带班;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危险作业场所及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安全生产的经费管理;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管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内容。
3.加强安全培训教育。企业每年要制定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建立健全培训档案,统筹解决培训师资、培训经费、培训考核等有关问题,依法开展安全教育培训。要创新培训方法,重视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安全培训,提升安全培训效果。不具备组织安全培训条件的,应当外聘专家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提供培训服务。要通过经常性的培训教育,使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管理能力,使特种作业人员具备特种岗位作业的专业技能并持证上岗,使班组长(工段长)、车间主任具备一线岗位安全管理的知识和能力。
4.加强风险辨识管控。要按照“一企业一标准”的要求,制定科学、规范的风险辨识和评估标准,发动全体员工辨识生产系统、设备设施、操作行为、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风险,对风险的种类、数量和状况登记建档。建立岗位安全风险确认制度,对辨识出的风险分类梳理,评估风险导致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以及可能造成的损失等情况,使风险管控在日常管理和一线岗位得到落实,确保安全风险可控。
5.严格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企业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细化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到车间、班组和岗位员工;建立激励机制,发动和鼓励员工发现和举报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分级分类建立管理档案并及时向从业人员通报。
6.强职业病危害防控。企业要依法向安全监管部门申报本单位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规范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在作业现场配备职业病危害防护装备,并定期检查更新。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标准的防护用品用具,并监督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加强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预防,定期组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现状评价。
四、工作要求
1.加快全面推进。企业全员岗位安全责任推进工作涉及面广,任务要求高,要按照“全面实施、重点攻坚、稳扎稳打”要求,明确细化每一阶段工作重点和任务目标,建立完善工作保障机制和问责机制,推动企业安全水平全面提高。要借助安全生产网格化排查工作,确保工作不留空白。
2.强化入企检查。要加强对企业建立和落实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执法检查。对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未建立的企业要责令限期整改。将拒不落实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造成严重后果的,纳入“黑名单”惩戒范围,并定期公布。
3.营造良好氛围。企业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推进工作的宣传力度,发动全员共同参与。形成合力,共同营造人人关注安全、人人参与安全、人人监督安全的浓厚氛围,促进企业改进安全管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2017年12月29日
抄送:县委办、县府办、县安监局。
常山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7年12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