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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2165835-012/2017-5308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17-02-21
发布单位: 县人力社保局 有效性:
  • 信息索引号:

    02165835-012/2017-53086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2017-02-21

  • 发布单位:

    县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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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6-10 18:12

信息来源:常山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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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特向社会公开2015年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接受社会监督。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5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管理模式,建设让人民满意的政府。从扩大公开范围、完善公开机制、提高监督成效三个方面,努力使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维护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让群众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了群众的满意程度。基本完成了《条例》规定和上级要求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一是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和依申请公开受理点,整理完善须公开的各类事项,提升“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常山人才网”、“常山就业网”、“常山县政府网”等公开平台的服务功能,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

二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机制,落实责任,强化信息安全。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和相关配套制度,多次组织局属各科室、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就政府信息公开进行研究。认真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执法法律法规进行梳理,将信息分为应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并将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在县委县政府网站上公布。目前,我局机构职能、领导分工、重要政策文件、办事指南等信息已在网上发布,日常工作也及时动态发布。

三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考核和监督机制,加强责任落实。根据《条例》要求,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主管部门、工作机构;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规范公开内容,让群众知情
  对社会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包括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类,在对行使行政职权办理的各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项进行逐项审核、明确合法授权依据的基础上,积极编制和公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制定并公开具体办事流程。公开事项如变更、撤销和终止,及时公布并做出说明。2015年招考招聘过程中,及时通过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常山县政府网、常山人才网发布招聘简章、面试方案、考试成绩、体检结果等情况,并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全过程。
  (二)规范公开载体,注重公开效果
  我局坚持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部门职能的原则,不断拓展公开渠道与服务领域,让群众享有充分的政策知情权、执法监督权、工作质量评判权,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集中地点进行行政审批和经办服务,实行“一门式”、“一条龙”服务,规范窗口授权,公开办事流程。局、街道、社区三级劳动保障网络,及时向社会公开办事 程序、办理结果及有关法律法规依据,增强了工作的透明度。除窗口办事外,还设立公告栏、电子屏幕、联网计算机等设施。对需要广泛征求意见、听取建议的劳动保障事项,积极探索采用社会公示和专家咨询、论证以及邀请群众座谈等形式公开行政决策的过程和结果。宣传常山县社会保险、促进就业、人才服务方面的相关政策,网民广泛参与,宣传效果良好。针对群众重点关注的就业政策、维权等问题,面向社会不定期举办宣传咨询活动,发放促进就业、社会保险、劳动维权等法律法规、政策问答等材料。

三、依申请公开、咨询政府信息及投诉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工作面向民生,相关政府信息公开以主动公开的方式为主,通过常山县政府网站及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各服务窗口办事指南,向社会公开。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个体信息方面的咨询,服务对象可直接到各服务窗口免费办理。同时,我局在网站中设置了领导邮箱,并在网站上提供了依申请公开表格的下载和直接发送,或可在局办公室直接申请。2015年间未接到公民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咨询投诉情况

严格奖惩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在服务态度方面,要求工作人员礼貌接待、热情服务,积极帮助群众协调、解决问题;能够理解群众反映问题言 语激烈等特殊情况,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不与群众发生冲突,妥善处理问题。二是在工作效率方面,要求工作人员能够及时接收县长公开电话、政府信箱 等转办事项,在办理期限内将办理结果答复来话人并及时向转办部门反馈;对群众来电咨询、办理事项,能积极予以解答,按规定及时办理。三是在办理质量方面,要求对群众反映的我局职责范围内、符合上级及我县政策、法规、文件规定的问题,工作人员能够及时办理,并集中督办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不能单独办理时,积极协调其他部门共同办理。不属我局职责的问题,及时帮助群众联系对口单位、部门。对因不符合上级及我县相关政策、法规规定而无法解决的问题,积极做 好说服、解释工作。四是在接受社会监督方面,主动向社会公开办事服务电话,在服务窗口发放评议表,听取服务对象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并针对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应对照自身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措施,不断完善工作。五是严格执行服务规范量化考核标准,严肃查处违反工作纪律或违纪行为造成较大影响的工作人员,并追究科室、单位领导的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四、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五、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

我局由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办公室的一名同志兼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职能处室、局属各单位分工协作亦承担本业务范围内的部分信息公开职能。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当前,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着在一定的差距,定时定期的批量信息公开工作在及时性上也存在着一定的时差,政府信息公开行为规范性和公开形式便民性有待提高。这和人员配置的欠缺有所关联,也是我们重点改进的方向之一。

下一步将根据我局的工作实际和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从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公开行为的规范性、公开形式的便民性等几个方面认真研究加以改进。一是坚 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科学管理,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二是完善公开形式,扩大交流渠道,切实改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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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主动公开情况说明
        严格执行《条例》规定,做到应该公开的全部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
        严格执行《条例》规定,在规定的时限内答复申请人。

     

    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