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22MB1897964F/2020-6053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0-05-20 | |
发布单位: |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有效性: |
11330822MB1897964F/2020-60537
主动公开
2020-05-20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0-05-20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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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北省人民政府根据《烈士褒扬条例》和《退役军人事务部 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关于妥善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牺牲人员烈士褒扬工作的通知》精神,评定14名牺牲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人员为烈士。这既是党和国家对牺牲人员的最高致敬,也是对他们无私无畏、英勇牺牲的最大褒奖,称号实至名归,结果众望所归。
然而,一些人可能会对评定结果产生疑问:为什么有人被评为烈士有人却不能?这样的结果对于那些没有被评定的牺牲人员是不是有点不公平呢?
大家的疑问在情理之中。但烈士评定是一项非常严肃严格的工作,有着明确规范的评定标准和工作流程。虽然很多因公牺牲人员的事迹都很感人,但并不是所有殉职人员都符合烈士评定标准,我们需要用法治的思维去看待烈士评定工作,更需要理性看待烈士评定标准,依法依规开展工作,确保应评尽评、评对评好、公平公正,给每个符合标准的英雄恰如其分的尊重,让评定结果赢得社会的信服。
严格源自责任,依法依规是责任所系。《烈士褒扬条例》等文件中,对公民牺牲评定为烈士的条件和程序进行了明确。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在疫情防控期间,结合工作实际针对烈士褒扬工作专门下发通知进行指导。虽然没有出现“人人都评定”的结果,但这个结果却反映出事务部门履职尽责、严格标准的责任担当,彰显了对党和国家及牺牲人员负责的作风态度。以“法”为准绳,这样的评定过程和结果,值得大家信服和尊重。
依法依规评定烈士,看似无情却带着温度。牺牲没有轻重之分,但奉献有大小之别。虽然都是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但是有直接参加的,也有在后方工作的;有直面病毒无畏逆行的,也有默默做好保障工作的;有主动请战牺牲的,也有在其他岗位履职殉职的……根据牺牲情节和贡献大小,按照规定严格落实标准,把最高的荣誉颁给最值得景仰的人,就是对所有殉职人员最大的尊重。烈士称号并不是一份普惠的纪念品,其特殊性决定了并不是“人人有份”。也正是在遗憾反差之间,可以感触到这个称号的尊贵,体会到致敬的温度、尊崇的热度。
这一次的烈士评定工作,只是这次抗“疫”烈士评定工作的一个开始,工作远没有结束。下步,我们还需要继续严格依法依规,做好后续评定工作,并在宣传烈士精神、铭记烈士事迹、不断传承发扬烈士精神的实践等工作中下功夫,让烈士的事迹和精神成为推动社会发展、凝聚人心士气的催化剂和倍增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