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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常山县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20-04-06 15:09

信息来源:常山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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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平稳有序做好全县2020年义务教育段招生入学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全国、省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及《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基〔20206号)、《衢州市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衢市教基〔202017号),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和《关于印发常山县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常政办发〔2016218号),坚持公民同招、免试入学、均衡编班、就近入学等工作原则,切实保障教育公平、优化教育生态,努力让每个孩子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保障原则。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建立和完善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工作台账,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特别要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控辍保学工作。禁止妨碍国家义务教育制度的实施, 全面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等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二)就近入学原则。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规定。公办学校要严格按照就近入学要求按学区招收学生,不得跨学区招生,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招生区域;民办学校在学校审批机关的辖地范围(以下简称审批地)内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

(三)免试入学原则。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挑选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四)公民同招原则。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

三、招生办法

(一)招生范围

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划定的学区范围内严格按照就近入学要求招生(学区划分见附件2)。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即育才小学、育才中学、天马中学面向全县招生,市直民办学校(衢州华茂外国语学校)安排一定的招生计划面向我县招生(招生计划数见市教育局招生公告)。

(二)城区公办学校报名类别条件及报名材料

符合以下类别及条件之一的对象可报名就读城区公办学校,报名时除有特殊要求外,其他均只需根据报名平台提示填写学生、父母基本信息,若户口不在同一本上的需提交出生证明,若县外小学毕业的需提供学籍信息表。

1.户籍学区类

报名条件:小学:年满6周岁(2014831日前出生。下同)具有城区户籍且未被各类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可报名就读城区公办小学一年级;初中:具有城关、城南中学学区户籍的或城关、城南中学学区小学就读的毕业生,可报名就读城区公办初中七年级。

2.政策保障类

报名条件:符合常人才办〔20152号、常委〔201726号文件的相关引进人才子女;创业绿卡持有者子女;本县户籍现役、当年退伍(转业)军人等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招商引资企业高管子女、援鄂抗疫医务人员子女以及其他符合县委县政府教育优待政策的对象子女。符合条件的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华侨华人、外籍人员的子女,按国家及省有关政策安排入学。

个性材料:(1)提供相关单位证明。(2)有关单位向县教育局提交符合条件的汇总名单、经办人联系电话及单位意见等相关材料。

3.有房居住类

报名条件:父母在城区有房产且居住。

个性材料:若无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和发票。

4.就业创业类

报名条件:父母在城区有租房同时父母双方在城区就业或创业一年以上且当年在岗就业创业。

个性材料:(1)就业:父母双方劳动合同、单位社保缴纳清单、工资清单、住房租赁证;(2)创业:社会信用机构代码、实体店门面照片、住房租赁证。

5.县外随迁类

报名条件:儿童或父母取得城区《居住证》,父母至少一方在城区在岗就业或创业一年以上,符合国家和省学籍管理规定。

个性材料:(1)居住证;(2)就业、创业材料同第四条。

(三)乡镇学校报名类别条件及报名材料

1.学区户籍适龄儿童、学区小学毕业的学生分别报名相对应学区小学、学区初中。

2.外来就业、创业等人员随迁子女不符合城区学校就读条件的,可以报名当地乡镇学区学校或由县教育局统筹就近安排。

(四)民办学校报名类别条件及报名材料

县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对象,均可报名民办学校。递交报名材料时参照公办学校相应类别提供,根据平台提示填写相关信息。

1.育才小学2020年毕业生属于协议直升生,可以直升育才中学。

2.政策保障类学生简称政策保障生,优待政策同时适用于民办学校。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可优先招收举办者(含投资企业高管)子女和本校教职工(聘期为五年以上教师和无固定期限职工)子女。

3.育才中学面向全县招生,在招录协议直升生、政策保障生后,剩余的招生计划参照往年招生比例和城乡学生比例情况,面向城关、城南学区招60%,面向乡镇初中学区招40%

4.天马中学、衢州华茂外国语学校面向全县招生。

5.育才小学面向全县招生,在招录政策保障生后,剩余的招生计划面向符合城区公办小学条件的招60%,面向乡镇招40%

(五)招生计划

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计划由县教育局制定,小学班额控制在45人以内,初中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县内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由学校提出申请,经教育局核定核准实施。具体招生计划详见附件1。市直民办学校(衢州华茂外国语学校)面向我县招生计划28人,统一平台报名、统一监督管理。

(六)报名方式及时间

根据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2020年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和民办学校均采用网上报名,不允许任何公民办学校另行组织招生报名或自行通过网上预约、信息登记等形式提前进行预报名。公办民办学校招生信息、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信息登记、报名、审核、录取、公布结果等流程均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或者“浙里办”APP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就读初中段民办学校可以兼报市直华茂外国语学校和县内民办学校外地回原籍就读的对象,在户籍所在地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且审核通过的,享有与本地生源同等权利参与公办民办学校录取;若错过报名时间的,则由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1.报名平台登录。全县中小学(幼儿园)使用统一的招生报名平台,电脑登录“浙江省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手机登录“浙里办APP”注册个人账号——进入网站,并将位置定位在“衢州市-常山县”——在“事项搜索框”输入框内输入“入学”,进行搜索——找到“常山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点击“在线办理”按钮。

具体操作指南请关注常山教育官方微信公众号。

2.报名方式选择。(1)自主报名为主。根据报名平台说明以及相对应类别所需的个性材料提交,完成线上自主报名;(2)代办代跑为辅。对于无网络、不熟悉网上报名业务的学生家长,可提供电子或纸质相关材料到原就读幼儿园、小学或教育局教育科等处,通过代办代跑等方式完成线上报名。

3.名时间。6月份报名,7月份录取,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七)信息材料审核

网上报名时间结束后,登记报名的信息不能更改。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门的力量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并进行情况汇总,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对招生工作全程监督。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漏报、错报的信息将及时反馈给家长或监护人,允许其一周内重新提交或补充完善,一周内未提交或补充完善的视作放弃修改,由教育局统筹调配学校就读。

(八)招生录取

1.城区公办学校。

1)户籍学区类直接安排在学区学校就读,政策保障类、有房居住类由教育局统筹就近安排就读学校。

2)以上报名对象录取后,尚有剩余学位的,录取就业创业类、县外随迁类子女。根据《常山县城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办法(试行)》(常教普〔2019187号)文件精神,积分在30分以上的县外随迁子女对象可申请居住证积分优先统筹安排学校入学。如剩余学位不能满足此两类报名对象就学,在有关部门监督下,通过公开摇号方式产生录取名单,所录取的对象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3)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对象未录取的,由县教育局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到城郊学校就读。

2.乡镇学校。符合条件全部录取。

3.民办学校。

1)流程:协议直升生录取——“政策保障生录取—— “电脑派位生录取(按志愿分批录取,若报名人数未超计划的一次性全部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计划的,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2)首轮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可在县域内开展补录,若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可申请在衢州市域内补录。

3)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实施全程录像,邀请公证机构参加,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具体电脑随机派位时间另行通知)。

4)被民办学校录取的新生,公办学校不再重复录取,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可以补报符合相对应入学条件的公办学校,录取时类别排序不受影响。被民办学校录取后因故放弃民办学校入学资格要申请就读公办学校的,原则上不予支持。

4.体育特长生。由常山县文广旅体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县教育局配合。招生名额从相关学校的招生计划中核减。

5.适龄特殊儿童少年入学:盲童到浙江省盲人学校报名就读(联系电话:0571-63167096);聋哑儿童少年到衢州市特殊学校报名就读(联系电话:0570-3854063);中重度智障儿童到常山县培智学校就读,轻度智障儿童到片区内学校随班就读。其它类型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到片区内学校随班就读。适龄残疾儿童中无法到学校参加正常学习的,经家长申请,由常山县特殊教育指导中心负责安排送教上门。

(九)录取名单公示发布

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及时通过常山县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告栏等载体,及时向社会公示录取学生名单,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各学校通知录取学生父母或监护人报到注册。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02-5

研究制定本县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召开招生工作座谈会,研究确定招生政策。

(二)实施阶段:20205-8

1.政策宣传。3-5月份,通过常山政务服务网、社区公告、家长会议等宣传招生政策。

2.组织报名。6月份进行线上报名。

3.审核与录取。7月份公示民办学校、城区公办学校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后由录取学校通知学生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同放弃。

(三)总结阶段:20209月上旬

做好相关材料归档、走访检查、工作总结等。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教育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洪永海任组长,王文卿、洪小峰、徐良英、洪涛、季志辉、徐峰任副组长,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和各初中、小学校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科,统一协调、实施招生工作。各学校要按照招生工作职责,建立组织,健全制度,明确责任,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二)加强信息公开。教育局、相关学校在招生前将招生工作的相关政策、办法以公告、网络、报纸等形式向社会公告,任何学校不得发布虚假招生信息。县教育局咨询电话: 50216175022905。招生工作全面接受社会监督,投诉监督电话:5021012

(三)加强招生规范。全面实行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公办学校要严格按就近入学要求在学区范围内招生,公民办学校要严格落实免试入学要求,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挑选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实施均衡编班,严禁学校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

(四)加强学籍管理。各学校要加强中小学学籍系统管理,进一步规范与执行义务教育转学、休学、复学等规定与程序。要按计划控制招生人数,规范招生行为。小学毕业生选择升入民办初中的,民办初中须承担初中三年的义务教育任务,不得以任何借口强迫学生转学或退学。严格执行取消择校生”“借读生的规定,严禁挂靠学籍,切实做到人籍一致。自2023年起,所有初中毕业生均以初中的学籍信息作为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的主要依据。

(五)加强考核问责。县教育局将进一步完善招生入学监督工作机制,监督招生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坚决纠正和查处招生过程中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学校在招生过程中存在提前组织学生报名或变相报名;举行测试、测评、面试、面谈等方式选拔录取学生;以考试、竞赛、培训或证书证明为招生依据;组织对报名的学生家长进行测评、调研等活动;招生录取与校外培训机构挂钩;利用招生入学违规收费;违规跨学区(区域)招生;擅自在计划外或网上报名录取系统外招收学生;举办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等;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编班;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等行为并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经查实,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校长和其他相关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招生违规情况记入校长和教师信誉档案,与职称职级评定、评先评优相挂钩。民办学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有以上违规行为的,还要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核减政府专项扶持资金、停止当年招生和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理。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

附件:

1.常山县2020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计划表.docx

2.常山县小学、初中招生学区划分范围.docx

3.常山县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流程图.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