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常山县城区部分道路采取单向通行、禁止转向等管理措施公告
为进一步缓解城区道路交通拥堵,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结合常山县城区道路实际通行状况,决定自2020年10月20日起,对城区部分道路采取单向通行、禁止转向等管理措施,并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依法抓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向通行路段
天马街道大街、胜利街实行由东向西单向通行(普农家电红绿灯路口至人民银行门口路段)。

二、禁止转向路口
1、常山联合村镇银行西侧停车场出口驶出机动车辆禁止右转通行;
2、龙门路驶往大街机动车辆在工商银行路口禁止左转通行;
3、远洋新天地小区内车辆禁止驶入大街。
三、限行车辆
所有机动车辆(除城市公交车、执行紧急任务时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运钞车和摩托车外)均应遵守单行或禁止转向通行等相关规定。
四、绕行路线
1、胜利街自西往东行驶车辆绕行人民路或文峰西路行驶;
2、龙门路方向驶出机动车绕行胜利街、人民路或文峰西路行驶;
3、驶入龙门路方向车辆绕行文峰西路、定阳北路往大街方向行驶。
五、实施时间
本公告自2020年10月20日起实行,请过往机动车驾驶人注意交通标志、标线的变化,按照指示标志合理安排出行路线,自觉遵守、服从管理,对车辆出行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上述路口、路段将相应设置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行为进行抓拍取证,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公告
常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