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2165835-019/2020-0026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0-01-17 | |
发布单位: | 县文广旅体局 | 有效性: |
02165835-019/2020-00264
主动公开
2020-01-17
县文广旅体局
发布时间: 2020- 01- 17 14: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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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以来,常山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行政执法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具体指导下,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紧紧围绕2019年文化市场监管工作的重点和任务,以构建平安文化市场为目标,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日常监管,全面开展了节假日以及重要节点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检查、校园周边文化市场专项整治和文化市场法律法规宣传等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
2019年共出动检查执法人员827人次,检查经营单位1374家次,其中网吧645家次,电子游戏31家次,娱乐场所243家次,立结案查处违法违规单位3家,取缔黑网吧1家,没收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电脑5台。报送省OA执法信息录用56篇、浙江省文物监管平台6篇。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开展文化市场日常巡查监管。
一是通过开展日常执法巡查,保证对全县文化市场经营企业执法检查的全覆盖。二是强化特殊时期全员执法,在寒暑假、春节、中高考等重要时段,采取错时执法与日常巡查相结合、拉网排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等方式,加大了对文化市场特别是网吧、歌舞游艺娱乐场所、校园周边文化市场等重点部位的监管力度。三是与公安、消防、市监等部门保持密切沟通协作,联合执法,壮大执法声势,确保执法监管无缝隙。
(二)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
1.开展文化市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在文化市场执法检查中,始终把文化市场安全管理作为一项重要环节抓好抓落实。特别是在春节、夏季高温季节等时段,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整改措施,重点检查各经营单位是否按照消防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规范经营,着重从消防器材配备、易燃易爆物品、场地安全管理、消防通道畅通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对能够当场整改的隐患问题现场纠正,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保证问题排查到位、整改到位。
2.开展校园周边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文化市场管理,净化校园周边文化市场秩序,打击校园周边文化市场各类非法经营活动,将辖区内的校园周边、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作为重点监管区域,坚持开展专项整治,加大力度检查。
3.开展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专项整治。根据《浙江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要求,在县华数公司的密切配合下,扎实开展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专项整治工作,维护我县意识形态领域安全。对非法安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住户集中上门发放《限期拆除卫星地面接收设施通知书》,开展宣传普法教育和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拆除工作,要求住户自觉停止非法安装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
4.开展网吧整治规范专项行动。根据创建省级示范文明县城相关要求,局行业管理科多次牵头联合县文明办、公安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烟草专卖局等部门,开展网吧治理专项行动,全力整治网吧内不文明行为,规范网吧经营管理,提升网吧整体环境,整治网吧内不文明问题。
5.开展娱乐场所专项检查。在日常检查的基础上与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对辖区内娱乐场所开展联合检查,保障我县文化市场稳定有序,平安护航新中国成立70周年,同时推进省级示范文明县城创建工作。检查企业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各项安全制度落实情况、消防设施设备使用情况、消防安全通道是否畅通、从业人员是否熟练掌握消防设施使用技能、安全巡查是否到位。
(三)扎实开展文化旅游市场扫黑除恶和禁毒工作专项斗争。深入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和禁毒工作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我县文化和旅游行业扫黑除恶和禁毒工作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行业乱象。重点清查歌舞娱乐场所、网吧、各旅行社、景区“黑导”等文化市场欺行霸市、充当保护伞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宣传标语、横幅、微信等多种形式深入广泛宣传,在辖区内歌舞娱乐场所、网吧、旅行社、星级酒店、景区等场所发放宣传资料,对场所负责人宣传扫黑除恶和禁毒工作专项斗争的相关知识、观看禁毒微电影等,并协调相关场所利用LED、宣传栏等现有资源进一步做好宣传工作,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切实增强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和对扫黑除恶和禁毒工作专项斗争工作的认知度,在文化旅游领域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氛围。同时全面收集扫黑除恶线索,认真填写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登记表。在街心公园广场开展普法宣传,公布举报电话,积极发动群众提供举报线索。
(四)加强营业演出市场管理,规范演出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演出市场秩序,切实加强对演出市场的监管,严格监控各类营业性演出活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大篷演出活动。2019年共对4场临时举办的商业演出活动进行了实地监管。
(五)加强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监管。加强对我县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的管理,规范我县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暑假期间,对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进行了检查,通过各种途径调查摸排出的可能开展艺术考级活动的培训机构名单,对名单中的单位进行电话约谈、实地走访,对其基本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并对单位负责人宣传普及《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要求艺术培训机构按规定进行艺术考级承办单位备案、艺术考级考前备案。
(六)双随机抽查监管工作
按上级要求,持续整理、归集、录入、完善“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互联网+监管”)平台”各项内容和数据,落实省、市、县各级指标任务。
今年共开展双随机抽查17次,抽查经营单位25家,其中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1次。
开展文化市场领域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根据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制度改革和推进“互联网+监管”部署,牵头组织市场监管、消防部门开展文化市场领域跨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抽查工作严格按照浙江省有关抽查监管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要求开展,应用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和“浙政钉掌上执法”平台开展工作。
(七)开展文物监察巡查工作。始终坚持将打击文物违法行为列入重点工作,积极认真地履行文物保护监管的职责,及时遏制文物破坏活动。加强日常巡查工作,以各级文保单位为主,积极做好预防性的巡查工作。有效抓好文物巡查和防范,采取定期检查和双随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并按文物保护单位级别,有侧重地开展巡查,确保不可移动文物的安全。同时,将宣传文物法律法规,提高公民和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放在突出位置。
三、2020年工作思路
1.继续落实好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根据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做好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的队伍建设工作。
2.进一步提升执法队伍业务素质。着重抓好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建设,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业务知识培训,全面提高全体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重点加强对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确保执法队伍能够适应新时期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的需要。
3.着力强化文化市场执法监管。做好法律法规宣传工作,不断提高业主的守法意识;加大检查力度,采取高压态势,确保市场平安有序。
4.继续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按照上级的要求,继续开展文化市场各类专项整治工作。
5.继续开展“双随机”检查工作。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做好“双随机”随机抽查、数据录入、结果公示等各项任务。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