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体土地房屋重置价格标准的补充意见》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自常政办发[2012]231号文件发布以来,我县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相关标准及参考价格一直没有变动,导致现状集体土地征收的补偿方案制定不完整,操作性不强。常政办发[2019]2号文件中,对集体土地房屋重置价格标准进行了重新公布,但仍缺少附属物及装修等相关标准的指导意见。结合周边县(市)的标准及我县实际,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项目顺利实施提出本意见。
二、出台过程
本次修订广泛听取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的意见及建议,为增强可操作性,相关情况已经向县政府有关领导进行汇报。
2019年3月15日,由县资规局牵头,召集住建局、交通局、林业水利局、城东新区管委会、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等召开政策研讨会议。会后,县资规局根据各部门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完善相关内容并上报县政府相关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