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2206201405/2019-6186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公开日期: 2019-10-29
发布单位: 金川街道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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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3082206201405/2019-61860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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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日期:

    2019-10-29

  • 发布单位:

    金川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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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金川街道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任务清单公示

发布时间:2019-10-29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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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主体公告表

授权行政执法机关

单位名称

   

举报投诉电话

派出机构情况

衢州市常山县金川街道办事处

衢州市常山县金川街道办事处

12345

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公开表

序号

所属单位

姓名

行政执法证件号码

备注

1

金川街道办事处

徐秋兰

0805470014


2

金川街道办事处

 夏小仙

 08054712110019


3

金川街道办事处

 徐红媛

0805482018081227


行政执法依据

1

农村幼儿园的举办、停办登记注册


许可-02003-000

乡镇(街道)

办园申请报告

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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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者的资质证明

原件

经费来源、资金数额的有效证明文件

原件

园产来源证明材料

原件

合作办园意向书

原件

2

村经济合作社合并、分立、终止核准


许可-02004-000

乡镇(街道)

资产清理,资产负债合并或分设方案一份

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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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员代表大会决议一份(加盖村公章)

原件

村经济合作社合并、分立、终止申请一份

原件

县政府对区划调整的文件

原件

3

适龄儿童、少年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审批


许可-02002-000

乡镇(街道)




4

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土地承包经营审批


许可-02006-000

乡镇(街道)

承包主体的身份资料(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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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员代表大会决议一份(村民代表签字,加盖村公章)

原件

承包经营的报告一份

原件

承包方案一份

原件

5

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要求和结果备案


其他-06031-000

乡镇(街道)

申请书一份(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申请)

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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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委员会选举结果报告单一份(监计票人签字,加盖村公章)

原件

投票结果公告

原件

6

对经济困难的适龄儿童、少年免费提供教科书及补助生活费


给付-00201-000

乡镇(街道)




7

五保供养救济


给付-00202-000

乡镇(街道)

五保对象审批表

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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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集中供养申请书

原件

五保集中供养协议书

原件

五保户财产登记表

原件

8

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牺牲的救济


给付-00203-000

乡镇(街道)




9

对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社会救济


给付-00204-000

乡镇(街道)




10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确认-01001-000

乡镇(街道)

申请表

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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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1寸照片2张

原件

夫妻双方身份证

原件

户口本

原件

结婚证

原件

11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确认-01002-000

乡镇(街道)

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原件或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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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

原件或复印件

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原件或复印件

12

经济状况证明


确认-01003-000

乡镇(街道)

经济状况证明

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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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就业援助对象确认


确认-01004-000

乡镇(街道)

身份证

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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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本

原件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原件

两寸照片2张

原件

14

教师资格申请相关证明


确认-01005-000

乡镇(街道)

本事项无需提交办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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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出具宗教教师资格相关证明


确认-01006-000

乡镇(街道)

户籍证明、身份证明和学历证明,宗教教职人员应同时提交宗教教职人员证书

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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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原件

毕业院校出具的毕业鉴定表,以及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个人品行情况材料。

原件

16

提供计划生育药具和技术服务


其他-06001-000

乡镇(街道)

本事项无需提交办理材料。


申请—乡镇(街道)发放

17

村民委员会选举经费补助


其他-06022-000

乡镇(街道)

1、申请书;2、村民委员会选举报告单(监计票人签字,加盖村公章)

原件

申请—乡镇(街道)发放

18

终止妊娠手术审批


其他-06024-000

乡镇(街道)




19

农村幼儿园园长备案


其他-06025-000

乡镇(街道)




20

减免七十周岁以上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农村老年人承担的费用


其他-06027-000

乡镇(街道)

申请书一份

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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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复印件

村里出具情况证明

原件

21

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备案


其他-06029-000

乡镇(街道)

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

原件或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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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社员名册备案


其他-06030-000

乡镇(街道)

村经济社员代表大会决议一份(村民代表签字,加盖村公章)

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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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经济合作社公示单

原件

村经济合作社的身份资料(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复印件

23

社员收益分配方案备案


其他-06032-000

乡镇(街道)

收益分配具体方案

原件或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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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员代表大会表决结果

原件或复印件

24

业主委员会备案


其他-06033-000

乡镇(街道)

业主大会会议记录

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两份)

带齐材料→社区意见→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办结

会议决定

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两份)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两份)

管理规约

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两份)

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名单

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两份)

25

农村供水单位供水安全应急预案备案


其他-06035-000

乡镇(街道)

备案申请表

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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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及word电子文档

原件

应急预案评审表

原件

应急预案评审或论证意见、评审会议纪要和论证演练记录

原件

26

家庭暴力的预防、调解、制止和对受害人的救助工作


其他-06037-000

乡镇(街道)




27

流动育龄夫妻生育服务登记证明


其他-06072-000

乡镇(街道)

男女双方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

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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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出具的县镇村级三级婚育材料

原件

28

承包土地调整审批

承包土地调整审批

许可-02005-000

乡镇(街道)

申请书一份

原件

带齐材料→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后台审核→办结

承包组土地调整决议一份(村民代表签字,加盖村公章)

原件

承包组土地调整分配方案一份(村民代表签字,加盖村公章)

原件

村经济合作社关于承包土地调整的报告一份(加盖村公章)

原件

29

党员组织关系迁入、迁出


公共服务-03032-000

乡镇(街道)

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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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档案

原件

30

困难群体危房申报


公共服务-03098-000

乡镇(街道)

危房改造名单

原件(一式一份)

带齐材料→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后台审核→办结

新旧房子照片

原件(一式一份)

修理工程结算单

原件(一式一份)

本人身份证

复印件(一式一份)

本人信用社存折

复印件(一式一份)

31

贫困生资助


公共服务-03105-000

乡镇(街道)

《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

原件(一式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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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职责

(一)依照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赋予乡镇政府法定行政执法职责和部门委托执法的委托权限在本辖区内行使行政执法权,负责做好本辖区内有关行政执法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完成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街道办事处应当履行协助市、县(区)行政执法机关执法义务的,街道办事处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协助执法事项和要求,切实履行好行政执法协助义务。

(三)行政执法机关与街道办事处可通过健全执法信息共享、执法联席会议、案件移送管辖、案件首接负责等制度,建立起分工明确、责任到位、优势互补的执法联动保障体系,形成城乡一体、上下结合的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格局。

(四)委托机关对受托街道办事处的行政执法行为应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受托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行为有过错的,委托机关承担法律责任后,可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和追偿损失,情节严重的,委托机关可以解除行政执法委托协议。受托街道办事处超越委托权限和范围行使行政执法职权或将委托的行政执法职权再委托给其他组织或个人行使而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街道办事处自行承担。

执法标准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8、《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9、《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

10、《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行政执法程序

(一)简易程序:(对违法事实确凿,有法定依据,对个人处 50元以下,对组织处10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的适用简易程序),具体执法程序及要求:

1、出示执法证件。(应当向当事人出示自己执行公务的执法证件,以证明自己拥有实施处罚的职权) 

2、说明理由和告知权利。(当场指出违法行为的违法事实,说明给予行政处罚的理由及有关依据,并告知当事人有进行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同时还要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与申辩。) 

3、制作处罚决定书。填写《当场处罚决定书》及《存根》

4、当场交付当事人并签字。 

5、备案。执法工作人员应及时备案,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将当场处罚决定书送分管领导审核。 

(二)一般程序

1、立案。填写《立(销)案登记表》,报分管领导批准立案。 

案件来源:执法人员在执法工作中发现违法行为、业务科室在检查中发现违法行为、群众投诉举报或新闻媒体曝光的违法行为、上级机关交办或领导批示查处的违法行为。

2、调查取证 

现场检查。调查、收集证据时,调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出示执法证件,对不出示行政执法证件的,有关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绝接受检查、调查、询问和处罚。填写《现场检查(勘验)笔录》(重点注明检查情况及证据的收集)。有违法情况的,填写并送达《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如需收集证据,填写《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

指定地点调查。填写并送达《调查通知书》,做好《调查询问笔录》,并由被询问人和询问人在笔录的每页上签字或盖章。

3、审核调查终结报告。填写《调查终结报告》报分管领导审核签批 。

 

救济渠道、监督途径

当事人如对本机关做出的行政行为不服,可在收到相应法律文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柯城区司法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相应法律文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柯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举报电话: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