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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录用江燕飞等同志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8-09-21 14:47

信息来源:常山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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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委办2012121)文件规定,经公开报名、考试考核等规定程序,决定拟录用江燕飞同志到乡镇企事业单位工作;拟录用彭莹同志到辉埠经济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作,现予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2018年9月13日至2018年9月21日。

公示期内,单位和个人可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不同意见。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员进行调查核实。

联系电话:0570-5662039(组织部)

              0570-5018781(人社局)

附:拟录用人员名单.docx

 

 

中共常山县委组织部

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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