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委办〔2012〕121号)文件规定,经公开报名、考试考核等规定程序,决定拟录用江燕飞同志到乡镇企事业单位工作;拟录用彭莹同志到辉埠经济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作,现予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2018年9月13日至2018年9月21日。
公示期内,单位和个人可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不同意见。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员进行调查核实。
联系电话:0570-5662039(组织部)
0570-5018781(人社局)
附:拟录用人员名单.docx
中共常山县委组织部
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