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今日常山 >> 今日常山
常山新妈妈福利来啦!

发布时间:2018-06-14 14:24

信息来源:常山县政府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我县将补发30天 奖励性产假生育津贴



  本报讯(记者 郑月红)“听群里很多新手妈妈说可以领30天奖励性产假生育津贴,是真的吗?”近日,市民吴女士打来热线,咨询职工生育津贴申领一事。

 

  6月12日,记者从县社保局了解到,常山关于补发30天奖励假生育津贴的相关工作也在近日陆续展开。“我们已对提出2016年1月1日至目前生娃的女职工进行全面核实,对符合条件的,统一补发30天奖励性产假生育津贴。”县社保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对在2016年1月1日以后生育的已缴生育保险,且享受生育津贴的女职工,将补发相应生育津贴。

  为何“补发”?据了解,浙江省人力社保厅的相关文件中提到,根据《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等相关规定,2016年1月1日以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法定产假期满后,享受三十天的奖励假,该三十天奖励假属于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规定的98天生育假的延长。也就是说,这30天的奖励假也能享受生育津贴。而女职工相应的产假生育津贴应当从2016年1月1日起发放。

  补发的津贴有多少钱?按照生育津贴计算方法:生育时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享受生育津贴天数。补发的是30天奖励假生育津贴,因此这里的天数也就是乘30。

  为确保生育保险待遇发放到个人,本次补发统一发放到社会保障卡对应的银行账户内,尚未开通社保卡银行结算功能的,请到社保卡上所标识的相应银行开通。县级参保人员未领社保卡的或有其它特殊情况的可以电话联系县社保局处理。据悉,本次补发6月底前完成。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